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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11/12

16:28

来源: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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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MB0Q01904/2023-00058
  • 公文种类:意见
  • 发文机关: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1698971591000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拉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政策解读:

拉政发2023〕2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功能园区管委会:

拉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拉萨高新区)经过16年的建设与发展,在体制机制创新、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创新创业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尤其是近期成功获批国家高新区之后,成为拉萨市经济发展的主战场、城市建设的主阵地、就业创业的带动区。当前,经济发展和产业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化,面对新形势、新使命、新要求,围绕“强中心”战略和“三个百廊”部署,必须把拉萨高新区的发展摆在全市高质量发展的突出位置,进一步发挥拉萨高新区的示范引领和龙头带动作用,形成新的集聚效应和增长动力,推动拉萨市经济转型升级,引领支撑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和区党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现就支持拉萨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贯彻落实区党委十届次全会和王君正书记在拉萨市干部大会、在拉萨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力服务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按照市委当好七个排头兵”,实施强中心战略、推进七大行动的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为主线,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管理制度和政策体系为抓手以培育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和产业为重点以大力发展科技创新、营造良好创新创业业态为核心,增强功能优势,优化产业布局,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升产业发展现代化水平,将拉萨高新区建设成为拉萨乃至西藏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二)战略定位。依托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平台、国家级双创基地等国字号品牌,紧紧围绕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突出“拉萨高新区是科技创新发展的引领区、高水平营商环境的示范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集聚区、体制机制创新改革的试验区、高层次人才的智力密集区、以数字经济构筑面向南亚开发的新通道”的发展方向,按照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推动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建科技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做大做强科技企业,培育发展创新型产业集群,建好全区金融集聚区着力打造创新高地、产业高地、人才高地和开放高地,努力实现“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先进标杆、全区中国式现代化发展的典范区域

(三)发展目标。产业布局更加优化,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体制机制持续创新,创新创业环境明显改善,高新技术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建立健全高新技术成果产出、转化和产业化机制,攻克一批支撑产业和区域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涌现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和产业集群,建成金融商务区高科技园区和创新型特色园区,发展成为拉萨城市会客厅、总部经济城、数字金融城、高新技术产业城,力争2035成为“500亿级高新”。

二、发展原则

(一)坚持创新驱动,引领产业发展。以创新驱动发展为根本路径,优化创新生态,集聚创新资源,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引领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高新定位,打造发展高地。把握发展定位和打造拉萨城市会客厅、总部经济城、数字金融城、高新技术城的“一厅三城发展理念,抢占未来科技和产业发展制高点,构建开放创新、高端产业集聚、宜创宜业宜居的增长极。

(三)坚持深化改革,激发发展活力。以转型升级为目标,优化营商环境,完善竞争机制,加强制度创新,营造公开、公正、透明的发展环境,充分释放各类创新主体活力。

(四)坚持科学布局,强化示范带动。强化规划引领,优化整体布局,突出示范带动,加强要素协同,推动区域协调联动可持续发展。

(五)坚持特色发展,突出分类指导。发展高原特色资源禀赋产业,建立分类评价支持机制,探索高质量发展模式。

三、赋予相关改革自主权

(一)支持改革内设职能机构。支持拉萨高新区在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的机构总数内,以“整合归并综合服务职能强化经济发展、科技创新、园区产业专业化服务管理职能理顺与街道办事处一级重合的社会事务职能”为方向,以“推进管委会级集中精力抓好经济发展、街道办事处级专职负责社会事务”为目标,自主设置职能机构,优化内部管理架构,实现扁平化管理,确定具体职责、架构并报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备案,构建协同高效的组织体系。

(二)支持改革人事薪酬制度。支持拉萨高新区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以全聘用制为主的人事制度,创新符合实际的选人用人机制、薪酬激励机制、人员考评机制和人才交流机制。支持拉萨高新区按市场化原则开展招商、企业入驻服务等专业化服务,并在制定考核办法时将招商成果、服务成效等纳入考核激励,激发发展创造力

(三)支持明晰管理事权清单。《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开发区日常管理机构,可以行使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所授予的省市级规划、土地、工商、税务、财政、劳动人事、项目审批、外事审批等经济管理权限和行政管理权限,对开发区实行统一管理”。通过市直部门放权或市政府授权,因时因地按需赋予拉萨高新区科技创新、产业促进、市场准入、项目审批、财政金融、土地规划审批、环保建设、行政执法等县级、市级经济管理权限,支持列出授予拉萨高新区的经济管理权限”“行政管理权限清单,建立与区直有关部门直通车制度,提升行政效能。

(四)支持明确法律主体地位。拉萨高新区管委会不属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规定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不属于拉萨市政府组成部门,不具有独立行政主体资格。支持推行拉萨高新区法律主体地位改革研究提出确认拉萨高新区行政主体资格的意见,按程序正式行文报批后执行,解决管理监管真空、执法缺位等问题,完善法律保障。

(五)支持改革行政审批服务。支持推行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实行投资项目承诺制、容缺受理制,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和审批备案事项支持推行商事制度改革,放宽市场准入,简化审批程序,加快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支持优化行政审批、行政管理流程,建立一门集中、一窗受理、联审联批、多证联办和高效运转的综合服务平台和“不见面”审批事项清单,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一次办到底”,力争做到行政审批不出拉萨高新区。

(六)支持再造开发建设主体。支持拉萨高新区优化开发建设主体和运营主体管理机制,对开发建设主体进行资产重组、股权结构调整优化,引入各类社会资本和现代化管理理念,共同开发运营特色产业园等园区,在准入、投融资、服务便利化等方面给予支持,实现现代企业制度的再造和市场化转型。

四、高水平优化发展空间

(七)支持优化产业发展布局。充分发挥国家、自治区产业投资基金作用,加强上下游产业布局规划,支持拉萨高新区重点发展数字经济、高新技术、总部经济、金融服务等产业,推进主导产业升级。支持拉萨市重点产业项目优先规划布局在拉萨高新区,完善产业链条,适时开展现有政策优化修订,将数字经济、金融服务、生物医药等产业纳入《西部鼓励类产业目录》以及自治区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范围,推动形成共生互补的产业生态体系。引导各类资本在拉萨高新区投资建设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并纳入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支持试点建设新型智慧园区。支持“数据援藏”“南亚数字港”总部、“东数西算”、全国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自治区级数据服务中心、云计算中心等建设落户拉萨高新区,在场景培育、数据开放、产业集聚等方面先行先试,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典型案例。支持拉萨高新区复制推广国内先进省市高新区、自贸区、金融商务区等相关改革试点政策,允许政策“先行先试”,自主制定对园区做出经济贡献和社会贡献的企业实行考核扶持奖励等政策,加大对总部经济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数字经济产业、金融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的扶持力度。

(八)支持提升产业创新能力。支持拉萨高新区在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保护、创新孵化支持、科技金融发展、服务业开放等方面先行先试,加大对企业在科技创新、研发投入、人才培养、专利发明等方面的扶持力度。支持拉萨高新区金融机构加强科技金融创新,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手段,优化信贷审批流程,提高金融服务质效。支持拉萨高新区承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推动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及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技术创新中心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平台落户。支持在拉萨高新区创建院士(专家)工作站和产业园,推动境内外高校院所在拉萨高新区设立分支机构,积极培育新型研发机构等产业技术创新组织。

(九)支持拓展产业合作空间。支持拉萨高新区根据所在区域产业布局,推广区外“飞地”经济模式,增强产业转移承载能力,大力开展项目对接。探索设立产业引导基金,给予“飞地”经济模式下的基础设施建设、专业化运营、经济贡献激励等领域的资金支持。支持拉萨高新区依托全国开发区协会,与内地先进省市国家高新区探索产业转移、成果转化、飞地经济等合作机制。

(十)支持推进产城融合发展。支持拉萨高新区合理规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对南组团统一规划建设,打造以北组团为总部经济、南组团为科技创新、中组团以数字经济、顿珠金融城联动北组团以金融服务为主的空间格局。支持拉萨高新区在全区率先建设金融商务区,推动新设金融机构区域性总部优先向金融商务区集中,打造服务全区、辐射西部、面向南亚的现代金融高地。支持拉萨高新区发展楼宇经济、平台经济、园中园,支持打造政务服务高效、创新创业活跃、生活设施完善的科技产业新城。支持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重大公共服务项目落户拉萨高新区,完善商务、休闲、娱乐、居住等城市配套功能。支持拉萨高新区在高端教育资源集聚发展上“先行先试”,通过与区内外高水平大学合作办学等方式,从运营资金补助、用地保障、硬件设施支持、生活服务保障、管理模式等方面制定出台引进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倾斜支持政策,在教师招聘考评、绩效工资、进退管理机制上赋予自主改革权。支持开展乡村城镇化建设,稳步推进园区村转社区、农牧民转市民工作,试点“绣花式”街道和社区管理模式。

五、提高要素保障能力

(十一)支持优先保障用地用能。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优先保障拉萨高新区重大基础设施、现代服务业等项目的合理用地,对科技创新、民生等新型产业用地给予倾斜支持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优先安排拉萨高新区新增建设用地,简化拉萨高新区建设用地审批程序。支持拉萨高新区列入土地改革示范区。按照年度用地需要,支持拉萨高新区城镇开发边界内的规划建设用地集中连片开展农用地和土地征收工作,并给予业务指导和帮助。支持引导新兴战略产业项目优先落户拉萨高新区,高新区用能年度指标进行单列。

(十二)支持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支持拉萨高新区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和政策规定的市场主体,依规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购房租房补贴,对吸纳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易地扶贫搬迁户就业的市场主体,落实场地租金、水电费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基本生活费补助等相关政策。支持拉萨高新区开展智能化综合管理,提升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物流服务水平,开展智慧政务、智慧交通、智慧社区等建设,有效改善营商环境,切实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十三)支持强化高端人才支撑。支持拉萨高新区面向全国招才引智建立健全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自主制定安居保障(人才公寓)、户籍迁移、子女入学、社会保障、创新创业、科研经费、出入境等特殊优惠政策,实施高端人才认定和服务保障管理办法。支持拉萨高新区与区内外高校建立人才培养机制,建立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激励机制。支持拉萨高新区对产业发展、招商引资、解决就业、改革创新等领域有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激励。

为加快拉萨高新区实施体制机制改革、优化产业布局和政策先行先试等,在区党委和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要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区党委十届历次全会、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市委十届历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刻认识支持拉萨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成立以拉萨市人民政府为主体的支持拉萨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工作专项小组加强资源统筹配置,实现协调联动落实加大对拉萨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强指导、评价、考核和监督,协助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拉萨高新区要主动加强政策对接,创新思路举措,完善管理体制机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拉萨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3日


责任编辑:陈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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