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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06/16

10:07

来源: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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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MB0Q01904/2022-00026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文机关: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1654018952000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拉萨市“菜篮子”产品应急保供预案》的通知

政策解读:

拉政办发〔202246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园区,市直各委、办、局:

 《拉萨市“菜篮子”产品应急保供预案》已经拉萨市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66

拉萨市“菜篮子”产品应急保供预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真正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应急状况下“菜篮子”商品供应保障工作,及时、有效、妥善应对“菜篮子”商品流通过程发生的突发事件和引起的市场异常波动,提高政府职能部门对“菜篮子”商品的调控能力,维护城乡居民正常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现结合全市“菜篮子”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拉萨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超出县(区)政府应急处置能力、需要市政府负责处置的,以及市政府决定自行处置的“菜篮子”商品供应应急状况应对工作。本预案所指“菜篮子”商品,是指“菜篮子”市长负责制重点考核的肉类(牛羊肉)、蔬菜两大类商品。本预案所称“菜篮子”商品供应应急状况,是指突发严重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畜禽疫病流行、交易市场罢市歇业或商品严重短缺等事件,造成主要“菜篮子”商品供求关系突变,在较大范围内出现供应紧张或脱销,价格大幅上升的状态。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拉萨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各相关单位分工协作,各县(区)政府分级负责。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影响程度,区别不同级别,由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处理应急事项。

(二)以人为本,快速反应。发生“菜篮子”商品供应应急状况时,应根据不同预警级别,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最快速度、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活需求,确保市场稳定、人心安定。

(三)加强预测,严密监控。加强“菜篮子”商品动态分析和市场监测,对可能出现的市场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分析和预测,并做好预警预报工作。

(四)规范制度,依法行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妥善处理应急保障中的人、财、物关系,保护各方合法权益。

三、组织体系

(一)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构成与职责

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农业农村、商务、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工作的常务副市长、副市长担任。指挥部成员单位由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事发地县(区)政府、重点保供企业等组成,根据需要,可吸收其他部门和单位参加。

指挥部成员名单如下:

总 指 挥: 果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总指挥: 陈    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占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张 永 林 市委常委、副市长

           扎西白珍 市政府副市长

           陆 从 福 市政府副市长

           潘 文 卿 市政府副市长

  代 利 刚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赵 世 东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 侯    市政府秘书长

           次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旦增曲扎 城关区区长

           刘 代 红 达孜区区长

           米玛次仁  堆龙德庆区区长

           汤 官 中  曲水县县长

           次旺多杰  尼木县县长

           图登佩杰  当雄县县长

           巴    桑  墨竹工卡县县长

           德吉央宗  林周县县长

           郭 万 军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 明 健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李    萨  市财政局局长

           蒋    曦  市商务局局长

           中 楚 成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蔡 卫 旗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孙 先 龙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梁 光 文 市公安局副局长

           次旦卓嘎 市卫健委主任

           索朗多吉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卫 智 军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其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关于“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工作的部署要求,指导各县(区)做好“菜篮子”商品市场调控和应急供应工作;

2.掌握全市主要“菜篮子”商品生产、流通、消费情况,指挥、协调全市“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处置工作,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有关工作实施和进展情况;

3.研究部署“菜篮子”商品保障供应重点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根据不同预警级别,下达“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指令和任务;

4.组织现场指挥,督查各单位的预案执行情况,及时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

5.在处置中遇到本市范围内无法解决的问题时,请求上级主管部门指导帮助;

6.明确有关新闻发布事宜;

7.决定本预案的启动和应急响应的终止。

(二)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构成与职责

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扎西白珍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主要领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单位相关领导为办公室成员(联络员)。

   任:扎西白珍  市政府副市长

    副 主 任:郭 万 军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蒋    曦  市商务局局长

          李 明 健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员:陈 宇 娇  市政府副秘书长

          赵 有 鹏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赵 光 超  城关区副区长

          达    琼  达孜区委常委、副区长

          旦增平措  堆龙德庆区副区长

          普 片 多  曲水县委常委、副县长

          多吉欧珠  尼木县副县长

          王 庆 国  当雄县副县长

          索朗扎布  墨竹工卡县副县长

          洛    旦  林周县委常委、副县长

          德吉卓嘎  市发展改革委一级调研员

          万 诗 亮  市财政局副局长

          索朗顿珠  市商务局副局长

          卓玛次旦  市自然资源局四级调研员

          唐 丽 琼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边巴卓玛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市地震局局长

          王 小 东  市卫健委四级调研员

          其米边巴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

          党 军 奎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黄    鹤  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负责人

          边    巴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马 裴 裴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晋    市农业农村局四级调研员

其主要职责:

1.负责与市级有关部门和县(区)政府的沟通协调;

2.负责建立成员单位间通信保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分析评估“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工作形势,落实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议定的保障供应工作安排,指导全市“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工作;

3.负责应急状况信息的监测、分析、汇总工作,及时了解全市“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情况,组织制订有关处置方案,向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报告重大问题并提出处置建议;

4.按照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指示,负责指导、组织和协调跨区域、跨部门、跨企业联合保障等应急工作,协调调度应急保障资源;

5.经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批准,通报、调整应急保障预警和响应等级。

(三)成员单位职责

1.市委宣传部:负责“菜篮子”商品供应保障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营造正面积极的舆论氛围。

2.市商务局:负责“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指导县(区)“菜篮子”应急指挥机构、重点保供企业等开展“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商务主管部门报告“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工作进展情况,必要时报请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协调;督促农贸市场正常开门营业。

3.市发改委:负责“菜篮子”商品价格监测工作。

4.市公安局:做好“菜篮子”商品运输车辆通行保障工作,开辟绿色通道,加强运输驾驶员管理,确保物流配送顺畅;负责维护“菜篮子”产品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及时处置因“菜篮子”产品供应紧张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及时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活动。

5.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菜篮子”商品市场供应保障的财政资金。

6.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菜篮子”商品的应急运输保障工作;负责冷链运输行业督导监管。

7.市农业农村局:承担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及时掌握本地肉类、蔬菜生产情况、库存动态,排摸相关生产主体情况,组织生产和供应调度;开展农户部署动员,调整种养殖基地生产品种,增加本地紧缺品种的生产;鼓励扩大生产,提高全市本地叶菜供应能力。

8.市市场监管局:维护农贸市场交易秩序,加大对农贸市场的检查力度,及时查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商品质量安全监管。

9.市卫健委:开展“菜篮子”食品安全质风险监测,及时将不合格产品信息,通报给“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起到预警预报作用;配合规范建设全市肉类和蔬菜等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

10.市生态环境局:指导服务“菜篮子”工程建设环评手续办理,配合“菜篮子”应急保供工作中有关生态环境问题的监督管理。

11.市自然资源局:支持“菜篮子”产品生产基础设施建设。

12.市应急管理局:协调“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中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负责及时通报自然灾害灾情及生活急需救助情况,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菜篮子”应急商品的发放工作。

13.重点保供企业:组织市外“菜篮子”商品采购调运,承担政府应急储备任务。

14.各县(区)政府:负责本辖区内“菜篮子”基地建设工作;负责本辖区内“菜篮子”市场管理及环境卫生、秩序维护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菜篮子”商品价格监测,发生价格异常波动时及时向协调小组办公室报告;负责协调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监测预警机制

(一)市场监测

由发改部门负责每日监测“菜篮子”商品农贸市场和批发市场价格,及时准确掌握市场价格动态,跟踪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定期进行数据汇总和综合分析。

(二)供求预测

市商务局会同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加强全市“菜篮子”商品供需情况调研和预测,全面掌握生产、流通、消费总量,对本市供应能力和需要从外地调入的品种数量进行预测,为制定调控政策、提高保障能力提供依据。

(三)预警预报

当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畜禽疫情流行、罢市歇业等突发事件时,“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向本级政府报告,并及时上报相关上级主管部门。

(四)预警分级

按照突发事件对我市“菜篮子”商品市场供应影响的范围、强度和发展趋势,将“菜篮子”商品供应预警分为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一般(Ⅲ级)三级别,依次标为红色、橙色、黄色:

Ⅰ级(红色):特别严重的市场供应短缺和价格波动。全市范围肉类或蔬菜市场供应出现整体短缺、脱销,供需关系极为紧张,发生群体性抢购、囤积,造成全市范围内价格同比、环比上涨幅度均超过40%,对经济社会稳定产生重大影响。

Ⅱ级(橙色):严重的市场供应短缺和价格波动。全市范围肉类或蔬菜市场供应出现短缺、脱销,供需关系紧张,市民批量采购、存储,造成全市范围内价格同比、环比上涨幅度超过30%,居民生活受到较大影响。

Ⅲ级(黄色):市场供应短缺和价格波动。全市行政区域内两个及以上县(区)肉类或蔬菜市场供应短缺,流通渠道受阻,造成全市范围内价格同比、环比上涨幅度超20%,社会舆情出现不稳定因素,以及超出县(区)政府处置能力和市政府认为需要按照市级“菜篮子”商品供应应急状况处置的情况。

五、应急准备

(一)“菜篮子”商品储备

1.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优化全市“菜篮子”商品储备结构,做到保持规模,及确保储备“菜篮子”商品应急时调得动、用得上。由拉萨市商务局牵头制定拉萨市蔬菜、肉类等储备方案,由拉萨市净土集团公司按照《关于发布拉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公布的全市常驻人口7天消耗量,储备耐储蔬菜及肉类产品。有条件的县(区)可适当增加“菜篮子”商品应急储备数量,以增强应对能力。

2.“菜篮子”商品承储企业按照协议要求,履行约定时间内约定数量以上的“菜篮子”商品库存义务。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对“菜篮子”商品承储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并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定期核查。

(二)“菜篮子”商品应急准备

1.落实“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货源。按照合理布局、相对稳定原则,确定一批市级重点“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批发市场、加工企业、生鲜超市等,承担“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货源组织任务。

2.健全“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网络。依托已建成的“菜篮子”平价供应点,以及由各县(区)确定的“菜篮子”商品社区零售店、连锁超市、农贸市场等,作为“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网点,确保应急供应网点覆盖人口比较集中的街道(乡镇)。应急处置时可采取直供或委托代理供应方式,执行“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任务。

3.健全“菜篮子”商品应急运输体系。综合考虑“菜篮子”商品货源、加工和供应网点布局,科学分配市内外运力,合理规划运输路线、方式和车辆。

4.对承担“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工作的货源组织、应急供应、应急运输等职责的企业给予扶持,建立与市场接轨的储备销售计划,安排必要的预算经费予以适当补助或奖励。

六、应急响应

根据突发事件影响范围、危害程度及“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任务重要性等因素,设定Ⅰ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三个应急响应等级。启动应急响应由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启动条件

Ⅰ级响应启动条件

1.全市范围内肉类或蔬菜市场价格同比、环比上涨幅度均超过40%

2.全市范围内出现肉类或蔬菜市场供应短缺、脱销,供需关系极为紧张。

3.发生群体性集中抢购、囤积,对全市经济社会稳定产生重大影响。

Ⅱ级响应启动条件

1.全市范围内肉类或蔬菜市场价格同比、环比上涨幅度均超过30%

2.全市范围内肉类或蔬菜市场供应出现短缺、脱销,供需关系紧张。

3.发生市民批量采购、存储,居民生活受到较大影响。

Ⅲ级响应启动条件

1.全市范围内肉类或蔬菜市场供应价格同比、环比上涨幅度均超过20%以上。

2.全市行政区域内两个及以上县(区)肉类或蔬菜市场供应短缺,流通渠道受阻。

3.社会舆情出现不稳定因素。

(二)指挥联动

接到突发事件市场异常报告后,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立即进入紧急应对状态,办公室工作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三)先期处置

事发地县(区)有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半小时内赶赴现场,组织调查确认,采取措施尽力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将相关情况报送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四)响应启动

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根据响应等级下达应急预案启动指令。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菜篮子”商品供应突发情况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相关信息应及时报送市委市政府,重大事项及时报上级主管部门,并通报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应指定专人按要求及时报送信息,报送的信息需要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核。事件信息报送的内容应至少包括:事件基本情况描述、事件级别、初步估计的危害及程度、影响范围、采取的应对措施等。预案启动时,应包括以下内容:

1.动用市级“菜篮子”商品储备的品种、数量、供应价格;

2.紧急从市外调运“菜篮子”商品的品种、数量、供应价格;

3.市级“菜篮子”商品储备的投放计划安排和运输保障;

4.动用市级“菜篮子”商品储备相关资金的费用、测算依据和来源安排;

5.其他配套措施。

七、处置措施

(一)应急措施

1.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总指挥、副总指挥,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级别建议,同时通报各成员单位;

2.总指挥和副总指挥研究确定后,启动某个级别响应,并负责应急响应的组织实施;

3.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将应急响应级别启动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通报各成员单位、有关县(区)政府;

4.事发地县(区)启动响应“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预案;

5.启动信息报送流程,按规定频次报送信息,情况紧急时,每日信息报送至少2次,随着情况逐步缓解及应急处置工作的有序展开,信息报送频次按照通知要求改为每日报送1次或更低频次;

6.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根据掌握的信息及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召开相关部门单位会商会议,通报有关情况,组织制订“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工作方案、政策措施;

7.组织市级“菜篮子”基地、批发市场和加工企业落实货源,做好产销对接,鼓励加大市外“菜篮子”商品调运力度;

8.组织“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向市内集中供应;

9.启动“菜篮子”应急储备商品的投放,通过“菜篮子”平价供应点实施应急商品投放工作。

(二)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菜篮子”商品供应突发事件发生后,要主动、及时、准确、客观地向社会持续动态发布“菜篮子”商品市场供应情况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在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的指导下,由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

(三)响应结束

事态平息,应急状况排除,主要“菜篮子”商品供应恢复正常后,由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建议,报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批准。应急响应结束后,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突发事件市场异常波动的影响、损失、处置过程和结果进行评估总结,报上级部门。

八、保障措施

(一)物资保障

根据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指令,确保主要“菜篮子”商品及时到位,数量充足,质量安全。

(二)资金保障

本预案确定的“菜篮子”商品政府应急储备规模,作为常年必保库存,资金列入年度市财政预算。对应急供应期间制定的政策措施,应给予财政资金保障。

(三)信息保障

应急状况发生时,应保障信息的收集、传递和发布渠道畅通,确保分析预测及时准确,为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的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四)运输保障

调运应急商品过程中,运力不足时,除承担任务企业自有运输工具外,全市现有绿通车应服从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调度,用于运送应急商品。

(五)秩序保障

在应急供应过程中,相关执法部门应依法打击查处恶意哄抢、破坏、造谣、故意制造事端等扰乱或阻碍应急供应工作的行为。

(六)宣传引导

做好全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供应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市民合理预期,防止出现恐慌、抢购等情况。

九、附则

由“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各县(区)可参照本预案,制定本县(区)应急预案,保障“菜篮子”商品市场供应。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责任编辑: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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