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04/13
10:43
来源:
拉萨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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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储备管理,确保市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有效发挥市级储备粮在政府宏观调控中的作用,保障我市粮食安全。我局对2015年印发的《拉萨市市级粮油储备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了完善和修订。现就修订有关事宜解读如下:
一、《办法》制定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强调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指出“要管好用好储备粮”。党中央、国务院从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战略全局出发,对确保粮食安全做出一系列重要部署。西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2年8月1日出台了新的《西藏自治区储备粮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73号),我市2015年印发的《拉萨市市级粮油储备管理办法》(拉发改粮食〔2015〕183号)部分条款和内容已不适应现行市级储备粮管理工作。为贯彻落实上级体制机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应对粮食安全新形势,完善我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制度、规范市级储备粮管理工作,修订完善《办法》具有重要意义。
二、《办法》出台依据
《办法》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西藏自治区储备粮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储备粮财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7章43条,主要包括总则、市级储备粮的计划、储存、轮换、动用、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内容。
(一)关于总则。明确拉萨市储备粮所有权属于拉萨市人民政府。明确拉萨市储备粮管理的原则。明确拉萨市人民政府、粮储局、财政局在拉萨市储备粮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分工。明确市级储备粮保管费用、轮换费用补贴及采购、销售方式。
(二)关于市级储备粮的计划。基本与原管理办法内容一致,只是进行了合并与优化。
(三)关于市级储备粮的储存。明确承储单位应当具备的仓库容量、仓库条件、仓储设备、检测能力及技术人员等条件。明确承储单位储存拉萨市储备粮的相关责任与义务。
(四)关于市级储备粮的轮换。完善市级储备粮轮换管理相关程序和管理要求,并根据中央和自治区有关要求调整市级储备粮轮换周期、轮换方式、轮空期,明确承储单位轮换期间库存量问题。
(五)关于市级储备粮的动用。明确拉萨市储备粮动用条件、动用方案及动用命令下达主体及实施主体。
(六)关于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明确监督检查中可以行使的职权,对行政管理机关工作人员、承储单位以及相关主体的违法行为规定了明确的法律责任。
拉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4年12月23日
责任编辑:陈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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