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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02/28

17:09

来源:

拉萨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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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严厉打击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提高我市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和良好的经济社会秩序,根据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规定,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加强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的通知》(拉政办发〔2023〕4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通知》的背景

2019年机构改革后,自然资源执法领域拓展到土地、矿产、测绘地理信息、国土空间规划等。自然资源部先后修改出台《自然资源执法监督规定》《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自然资源部立案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工作规范(试行)》等执法方面的规章和文件。为贯彻实施新《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履行自然资源系统执法查处工作职责,自然资源部在《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的基础上起草形成了《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并在2022年9月23日正式印发,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目的在于进一步强化执法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规范立案查处工作,提高执法查处水平,提升执法效能。

根据我市自然资源执法实际,为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故研究出台了《通知》,对全市今后的自然资源执法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强调要严厉打击我市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提高我市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和良好的经济社会秩序。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分为严明工作职责、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统筹衔接三部分。

第一部分:严明工作职责。主要明确了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的管辖职责,即“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管辖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管辖本行政区域内重大、复杂和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其管辖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必要时,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将本级管辖的案件交由下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立案调查,但是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其管辖的除外”。

第二部分:加大执法力度。主要明确了各项执法要求,一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硬要求,要求严格执法监察,遏制耕地违法行为,加大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力度,建立健全违法违规用地发现机制和动态监督制度,有效遏制违法用地行为发生,切实保护好耕地等自然资源;二是严格落实“两违”专项整治要求,坚决扛起属地主责,分类施策,标本兼治,切实对本行政辖区新增“两违”行为实行“零容忍”,对历史遗留问题坚持分类精准施策,确保“两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三是严格执法规程,稳妥分类处置,在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查处过程中,特别是推进全市“两违”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充分结合实际,认真落实相关处置要求,坚决遏制新增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对存量违法问题,实行台账、销号的管理模式,坚决杜绝脱离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所处阶段、简单粗暴、“一刀切”,防止社会财富浪费、影响社会稳定。

第三部分:加强统筹衔接。主要明确了两项衔接要求,一是调整整治范围,将拉萨市“两违”专项整治范围调整为拉萨市建成区(包括城关区、堆龙德庆区、达孜区、柳梧新区、文创园区、经开区、八廓古城位于城市建成区部分)和各县县城所在地镇建成区;二是引入评估机制,鉴于目前国家、自治区没有出台自然资源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要求在处置过程中适用2021年我市制定的“两违”认定标准的同时,应通过采取第三方评估、专家审查的方式确保精准科学判定违法建设行为的类型。并进一步要求行政处罚意见、行政处罚决定书要通过律师事务所开展合法性审查。

拉萨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2月28日

责任编辑:陈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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