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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12/26

16:21

来源: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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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MB0Q01904/2025-00004
  • 公文种类:通告
  • 发文机关: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1734547365000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拉萨市设立产业强市投资基金的实施方案》《拉萨市成立产业强市投资基金管理委员会的方案》的通知

政策解读:

拉政办发〔2024〕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园区,市直各单位:

经十二届市人民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研究,并提请十届市委常委会第106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拉萨市设立产业强市投资基金的实施方案》《拉萨市成立产业强市投资基金管理委员会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19日

拉萨市设立产业强市投资基金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拉萨市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优化政府投资方式,有效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通过市场机制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支持产业发展,实现产业结构的升级调整,拉动社会投资以及实现政府政策目标,不断提高拉萨经济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结合全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设立拉萨市产业强市投资基金,旨在优化我市政府投资方式,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益,全面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同时,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为拉萨市经济市场注入活水。基金的设立,既要满足对地方产业发展的政策性目标,也要满足提高财政收入的效益性目标,基金总体体现“产业引导+资本回报”的特点。

二、基金筹备工作核心要点

为有效发挥拉萨市产业强市投资基金作用,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成立拉萨市产业强市投资基金管理委员会。管委会下设办公室和咨询委员会(详见拉萨市产业强市投资基金管委会的方案)。

三、基金主要架构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实行“1+N”母子基金架构,引导设立拉萨市产业强市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母基金”)和参股设立若干个市场化运作子基金(以下简称“子基金”)。

母基金的基金设立规模一般较为庞大,通过投资多支子基金或直投项目,起到对地方产业发展的引导带动作用。同时,可分散风险,保障政府出资安全。母基金投资运作方式采用“子基金+直投”方式,主要通过子基金的投资,突出政府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另外,通过“直投”的方式,优选成熟企业进行股权投资,通过IPO、并购、新三板挂牌、股转、回购、借壳等方式退出实现基金前期阶段的主要资本回报。子基金主要用于放大母基金撬动社会资本效应,围绕我市产业发展布局开展投资或将外地项目引入我市,主要采用政府引导、市场化方式运作。

四、母基金设立方案

以财政部《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作为思路框架,制定拉萨市产业强市投资基金设立方案。 

(一)基金的设立

1.基金设立审批。由拉萨市财政局报拉萨市人民政府批准。定名“拉萨市产业强市投资基金”。

2.基金类型确定。为公司制或有限合伙制基金或契约制基金。最终从基金出资结构、政府部门对基金运作的参与程度和形式等多项因素综合考量后确定。

3.制定章程。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制定公司章程。其中,若基金类型为公司制,则制定基金公司《章程》;若基金类型为有限合伙制,则制定有限合伙协议等;若基金类型为契约制,则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基金合同。章程中明确约定以下内容:

基金规模:首期规模15亿元。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基金存续期:母基金为长期,子基金根据基金性质明确,其中市场化子基金一般设置为10年。

出资方案:母基金首期为拉萨市本级财政资金。后期引入功能园区和“拨改投”方式等多渠道资金。同时,通过上行联动自治区或其它省市级政府投资基金,参与到拉萨市产业强市投资基金中,在实现募资的基础上,还可在基金运作、风险防控等方面建立捆绑式的交流合作关系。另一方面,通过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的引入,使母基金募资渠道逐步拓展到市场资本中。

投资领域:主要围绕建设数字经济区、金融商务区、综合保税区、市民休闲区、夜间经济区“五类业态发展区”,做强我市绿色工业、旅游产业、金融产业、服务产业、生态产业、物流产业、农牧产业、外贸产业、文化产业“九大产业”。其中,对单一子基金投资比例不超过母基金总规模的15%,不超过被投子基金总规模的30%,股权直投比例不高于基金总规模的15%,不超过被投企业总股本的30%;对直投项目投资比例控制在母基金总规模的5%-10%。

决策机制:母基金层面,资金投资以市政府层面成立的管委会作为最终决策机构,体现政府部门对重大事项的把控力度,母基金管理机构根据最终决策依据,参与子基金的投资或直投项目。子基金层面,市场化子基金为市场化运作,投资决策委员会为最终决策机构,母基金管理机构可派出观察员。

基金管理机构:市政府国资委委托国有企业作为母基金管理机构,保障资金的使用安全,确保基金投资方向不与地方政策规划发生偏离;子基金管理机构采用公开遴选方式确定,以体现基金的市场化运作和发挥资金的杠杆作用。

管理费用:母基金管理费为每年0.2%-1.5%,后期按基金管理考核结果,适当调整比例;子基金管理费按行业惯例差异化明确(最高不超过2%)。

返投设置:基金充分注重市场意愿,放宽返投要求,但又形成差异化,总体实现基金对本地经济市场的引导带动作用。返投比例,子基金返投比例设置为1倍;返投界定,不仅局限于拉萨市招商引资明确的界定依据,还应发挥资本市场的联动和渗透式的特点,从企业对我市产业布局的拓宽、产业链条的拉长、地方品牌的推广等多纬度界定返投。

(二)基金的运作和风险控制

1.基金运作原则。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基金的“募资、投资、管理、清算、退出”通过市场化运作,政府部门指导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但不参与日常管理事务。

2.明确基金运作不得从事的业务。不得从事业务内容严格按照《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规定执行。若发生违规事项,政府部门前端可通过投资决策委员会执行监督职责,实行“一票否决权”避免问题的发生;后端可通过特殊条款的设置,强制提前退出,保障资金安全。

3.约定基金收益和亏损处理方式。基金出资方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原则,约定基金的收益处理和亏损负担方式。一是母基金设立归属政府的投资收益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规定,以一般公共预算的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足额上缴市级国库。二是母基金除投资子基金外的剩余资金,母基金管理机构可按照《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明确拉萨市产业强市投资基金在运作过程中不得从事融资担保以外的担保、抵押、委托贷款等业务;不得投资二级市场股票、期货、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评级AAA以下的企业债、信托产品、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保险计划以及其他金融衍生品等;由决策委员会授权基金管理人对母基金做现金管理,可投资国债、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国债逆回购、大额存单等安全性和流动性较好的固定收益类产品,其产生的相关收益和利息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及时足额上缴市级国库。

4.建立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管制度。基金的内部控制,主要对管委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人员委派、基金绩效考核评价机制等方面落实内部财会监督主体责任,完善内部财会监督机制和内部控制体系;基金的外部监管,主要通过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审计等部门对基金运行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充分运用监督结果,共享监督信息,移送监督线索,构建横向协同工作机制。

5.基金的托管。市政府国资委采取市场遴选方式选择商业银行进行资金托管,负责账户管理、资金清算、资产保管等事务,并签订托管协议。

(三)基金的退出

1.母基金:为确保政府出资的安全,在基金设立前期,通过章程、协议等方式,明确约定政府出资方在无需其它出资人同意的情况下,可强制选择未投资资金的退出。同时,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须提前退出的,则立即中止财政出资或收回未投资的资金。

2.子基金:母基金对子基金的投资,应在子基金存续期满、存续期内达到预期目标时,按照子基金合伙协议等约定,通过股权回购、清算等方式退出,将政府出资额和归属政府的收益及时收回,统筹用于母基金滚动发展。子基金退出时,应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

拉萨市成立产业强市投资基金管理委员会的方案

为不断优化政府投资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和杠杆效应,进一步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及区、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创新财政资金支持经济发展方式,探索引入市场化运作模式,发起设立拉萨市产业强市投资基金作为母基金,通过子基金投资和直投项目,撬动社会资本,发挥财政资金乘数效应,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活力。

(二)工作目标。以拉萨市产业强市投资基金为平台,引导社会资本投向重点产业和领域,促进产业升级和创新发展,提升区域经济实力和竞争力;扶持新兴产业成长,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助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优化资源配置,通过拉萨市产业强市投资基金的运作,实现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的有效整合和优化配置;撬动社会资本,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投资,放大投资效益。建立科学的投资决策机制和管理模式,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率。

(三)工作原则。一是坚持政策导向原则。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建设数字经济区、金融商务区、综合保税区、市民休闲区、夜间经济区“五类业态发展区”,做强我市绿色工业、旅游产业、金融产业、服务产业、生态产业、物流产业、农牧产业、外贸产业、文化产业“九大产业”,引导资金投向符合政策目标的领域。二是遵循市场运作原则。按照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市场化方式进行投资和管理。注重长期投资效益,推动产业可持续发展。三是落实科学决策原则。建立决策管理和运行相分离机制,注重风险识别、评估管理,合理控制投资风险,确保投资决策的合理性和准确性,保障基金安全运行。

二、组织领导

为有效发挥拉萨市产业强市投资基金作用,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拉萨市产业强市投资基金实行基金管理委员会、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基金管理机构三级管理架构。

成立拉萨市产业强市投资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管委会对拉萨市产业强市投资基金进行全面领导,负责基金的政策指导、统筹协调、监督管理以及子基金设立、直接投资、跟进投资、投资决策、管委会成员组建等重大事项决策工作。管委会主任由市政府一名常务副市长担任,副主任由市政府一名副秘书长和市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 占     堆   市委常委 常务副市长

副  主  任: 杨 玉 堂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    萨   市财政局党组书记

成     员: 江  晓 乐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洛桑扎西   市政府国资委主任

  王  旭 光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陈     龙   市数据管理局局长

  拉     珍   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

  旺堆扎西   市投资促进局党组书记

    孙 先 龙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蒋    曦   市商务局党组书记

  索朗次仁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  永 祥   市科技局局长

  德庆央吉   市审计局党组书记

  尼玛次仁   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副局长

  齐     斌   市司法局局长

  张     强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格桑达娃   市财政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根据基金投资方向动态调整。管委会下设办公室和咨询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财政局副局长格桑达娃同志担任;办公室作为拉萨市产业强市投资基金管理常设机构,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事务。咨询委员会由行业委员和专家委员组成,其中行业委员由市级相关部门推荐,专家委员从科研院所、金融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单位中选择;委员由管委会办公室选任,以独立身份参与工作。

基金管理机构作为拉萨市产业强市投资基金管理人,由政府代表部门(市政府国资委)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规范委托1家国企作为母基金筹备负责主体和管理机构,负责拉萨市产业强市投资基金的市场化运作,对管委会办公室负责。

三、责任分工 

(一)管委会职责。审定拉萨市产业强市投资基金主要投资方向及投资原则等;审定拉萨市产业强市投资基金管理相关制度办法;审定拉萨市产业强市投资基金年度投资计划;审定拉萨市产业强市投资基金出资额的子基金设立方案及直接投资项目的投资方案;审议拉萨市产业强市投资基金年度工作报告;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二)办公室职责。根据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作为拉萨市产业强市投资基金的业务主管部门,承担管委会办公室职责;会同相关部门编制《拉萨市产业强市投资基金实施方案》《拉萨市产业强市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审核拉萨市产业强市投资基金年度投资意向和年度工作报告;负责市级出资预算编制、绩效考核评价及管理费核定等工作;负责召集咨询委员会会议;完成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咨询委员会职责。对拉萨市产业强市投资基金的发展战略、管理运行和重要投资决策等提出真实、客观、公正、专业的咨询评价意见。

(四)母基金管理机构职责。拟订拉萨市产业强市投资基金年度工作报告;拟订拉萨市产业强市投资基金申报指南、实施细则、投资操作指引等;组建母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拉萨市产业强市投资基金的投资、管理、退出与清算等;参与对拟出资子基金及直投项目开展尽职调查与合作谈判,根据审定的子基金方案和项目投资方案签署协议(合同)、章程等;做好子基金和直投项目的投后检查、风险防控预警、增值服务等投后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子基金及直投项目运营情况,按季度向管委会办公室报送运行情况,开展子基金绩效评价;完成管委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市政府国资委职责。市政府国资委委托国有企业作为拉萨市产业强市投资基金筹备的主要负责主体,与政府代表部门(市政府国资委)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发挥专业优势,合力完成基金筹备工作。基金设立后,签订正式委托协议,委托国企作为拉萨市产业强市投资基金的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基金管理运作。

(六)市审计局职责。审查基金运作过程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相关规章制度;对基金管理运行不定期开展审计监督检查工作,增强基金运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确保基金运作合法合规,保障公共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七)其他相关部门职责。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数据管理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投资促进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等行业主管部门依职能分工,研究提出行业子基金设立建议,组织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建立行业投资项目库,提供投资信息和需求,负责各领域基金合作及项目投资的指导协调工作;与基金管理机构共同开展融资需求对接等服务;指导完善相关子基金的设立方案;配合拉萨市产业强市投资基金主管部门做好行业子基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四、任务安排

2024年7月底前,由市财政局完成《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拉萨市产业强市投资基金的实施方案》《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拉萨市产业强市投资基金管理委员会的方案》编制工作并报市政府审批。

2024年12月底前,拉萨市财政局完成拉萨市产业强市投资基金运行管理前期各项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坚持基金的政策导向,改进工作作风,充分发挥行业优势,真抓实干,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确保拉萨市产业强市投资基金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联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加强沟通协调,形成资源共享共用机制。用足用好财政补助、税费优惠、招商引资等各类助企惠民政策,精准发力,形成支持拉萨市产业强市投资基金发展的政策合力,为基金发展壮大培育项目源泉、培植经济高质量发展土壤。

(三)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基金安全运行。严格遵循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积极配合审计等外部监督,确保基金运作合法合规。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预警,制定有效的应对措施,降低基金运营风险。

责任编辑:陈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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