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3/20
09:57
来源: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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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果,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西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拉萨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暂行)》,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拉萨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凡列入本目录管理的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决策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拉萨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暂行)》规定认真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
二、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进一步压实责任,明确时间节点,认真做好决策草案拟定工作,确保按照规定程序按时完成。市政府办公室将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落实情况加强跟踪督促,推动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三、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形成的材料进行整理归档,确保档案齐全、完整。
附件:拉萨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10日
附件
拉萨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计划决策时间 |
|
1 |
《拉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
市发展改革委 |
第三季度 |
|
2 |
《拉萨市“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 |
市水利局 |
第四季度 |
|
3 |
《拉萨市“十五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 |
市卫生健康委 |
第四季度 |
|
4 |
《拉萨市“十五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 |
市科技局 |
第二季度 |
|
5 |
《拉萨市 “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
市生态环境局 |
第四季度 |
|
6 |
《拉萨市“十五五”文化旅游发展规划》 |
市文化和旅游局 |
第三季度 |
|
7 |
《拉萨市城关区、柳梧新区、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有偿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标准》 |
市自然资源局 |
第三季度 |
|
8 |
《拉萨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 |
市自然资源局 |
第一季度 |
|
9 |
《拉萨市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
市自然资源局 |
第一季度 |
责任编辑:陈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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