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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3/20

09:51

来源: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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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MB0Q01904/2026-00004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文机关:市政府办
  • 成文日期: 1773079205000
  • 主题分类:其他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拉萨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拉萨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10日

拉萨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2026年度市政府年度立法计划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二十届四中全会部署,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部署要求,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围绕当好“七个排头兵”,深入践行“五条原则”、强力实施“四大战略”,在地方立法权限内科学安排立法项目,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地域特色立法,为我市中国式现代化实践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突出立法重点,以高质量立法推动高质量发展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条件成熟、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急用先行,科学合理安排立法项目,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拓展精细服务,推动城乡治理提质增效。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打造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高原特色城市,继续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拉萨市城市管理条例草案、预备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拉萨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条例草案;贯彻落实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持续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预备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拉萨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草案。

(二)聚焦公共安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密切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立法进程,适时修订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拉萨市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草案;强化公共安全源头治理,修订拉萨市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修订拉萨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预备制定拉萨市古城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三)紧扣民生保障,完善便民惠民服务体系。畅通政民互动渠道,提升诉求办理质效,解决群众和企业急难愁盼问题,预备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拉萨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条例草案;聚焦快递业新兴领域发展,推动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制定拉萨市邮政快递业管理办法;聚焦水资源管理、地下管线安全、市政工程建设、民工工资保障等重点民生领域,预备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拉萨市水资源条例草案、修订拉萨市地下管线管理规定、修订拉萨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预备制定拉萨市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管理办法、预备修订拉萨市建设领域支付民工工资保障办法。

(四)规范行政权力,提升法治协同效能。以提升法治协同效能为核心,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拉萨市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办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对拉萨市户外广告牌匾标识设置管理办法进行立法后评估。

二、工作要求

(一)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把党的领导落实到立法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凡重大立法事项和立法涉及的重大体制、重大政策调整等重大问题,及时按照规定向市委请示报告,确保政府立法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二)支持配合人大发挥立法主导作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支持配合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发挥在推动地方性法规项目工作中的组织起草、督促协调、审议把关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增强政府立法与人大立法的协同性,统筹安排与地方性法规相关联相配套的政府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

(三)抓好立法工作计划的贯彻执行。各起草部门要高度重视立法工作计划的贯彻执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压紧压实责任、强化进度管理。认真履行起草工作职责,切实提高立法项目起草质量,扎实做好调查研究、征求意见、论证评估、分歧协调等工作,按照立法工作计划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起草任务。列为审议项目的,要按时提报立法项目草案送审稿及相关材料,为审查、审议工作留足时间。列为调研论证项目的,应当重点针对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立法时机等方面开展调研论证工作,对于立法必要性不强或者立法时机不成熟的,在下一年度申报立项时予以调整。在起草立法草案过程中,要注重听取各方面意见,涉及其他部门职责或者与其他部门关系紧密的,应当主动沟通、充分协调,力求达成一致意见。

附件:《拉萨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明确的立法项目

《拉萨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明确的立法项目

一、地方性法规项目(6件)

(一)继续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项目

拉萨市城市管理条例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司法局

(二)调研论证项目

1.拉萨市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修订)

起草单位: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出台情况,适时启动修订程序。

2.拉萨市水资源条例(修订)

起草单位:市水利局

3.拉萨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条例

起草单位:市妇女联合会

4.拉萨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条例

起草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5.拉萨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

起草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二、市政府规章项目(9件)

(一)年内力争完成的项目

1.拉萨市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修订)

起草单位:市公安局

完成时间:2026年4月

2.拉萨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修订)

起草单位:市公安局

完成时间:2026年6月

3.拉萨市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办法

起草单位:市司法局

完成时间:2026年8月

4.拉萨市邮政快递业管理办法

起草单位:市邮政管理局

完成时间:2026年9月

5.拉萨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规定(修订)

起草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间:2026年10月

6.拉萨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修订)

起草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间:2026年10月

(二)预备项目

1.拉萨市古城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起草单位:市消防支队、八廓古城管委会

2.拉萨市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管理办法

起草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3.拉萨市建设领域支付民工工资保障办法(修订)

起草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拟完成的其他立法项目

1.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或者上级有关部署,适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修改或废止相关地方性法规、修改或废止相关市政府规章。

2.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立法项目。

四、市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项目

拉萨市户外广告牌匾标识设置管理办法

责任编辑:陈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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