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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2/08

10:13

来源: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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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MB0Q01904/2025-00012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文机关: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1737397097000
  •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激励机制 促进拉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政策解读:

拉政办发〔2025〕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园区管委会,市纪委监委、市巡察办,市审计局,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关于进一步健全激励机制促进拉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21日

关于进一步健全激励机制促进拉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全区教育大会精神,加快建立健全教育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投身教书育人事业,激发学校办学治校内生动力,促进教育内涵发展和高质量提升,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尊师惠师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教师函〔2024〕4号)《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藏党发〔2016〕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拉萨教育改革发展实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健全激励机制 促进拉萨教育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区教育大会、区党委十届六次、市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围绕当好七个排头兵奋斗目标,坚持五条原则,实施四大战略,统筹推进十项工作,加快建成教育强市,推动拉萨教育与全国教育同步科学高质量发展。从2025年春季学期始,大力实施教师超课时补助保障工程、名师培养工程、普通高中提质工程(以下简称三项工程),通过政策引导、财政支持、正向激励,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超课时补助制度、设立名师培养激励资金和普通高中办学质量奖,进一步提高教师待遇,名师群体建设成效显著,教育家精神得到大力弘扬,全面提升普通高中办学水平,为推进拉萨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任务措施

(一)实施教师超课时补助保障工程

1.实施对象。从2025年春季学期开始,对完成规定课时定额标准以外教学任务(课时量)的中小学专任教师(含青少年实践基地教师;中职学校可参照实施),按45元/课时标准核发补助(课后服务费参照此标准执行)。非教学岗位人员按照自治区加班费标准执行。

2.定额标准。中小学教师满课时工作量按照《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方法(试行)〉〈西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基本标准(试行)〉修订对照表的通知》(藏教厅〔2021〕161号)高级中学专任教师每周上课10节,初级中学专任教师每周上课12节,小学专任教师每周上课16节。兼任干事工作的教师每周上课10节(小学14节),兼任中层管理工作的教师每周上课6节(小学8节);校级正职每周上课2节(小学4节),校级副职每周上课4节(小学6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按同学段中小学校教师教学工作量的1/3计算文件要求执行。如自治区相关课时定额标准发生变化,则随之调整变化。

3.核发程序。超课时补助按月核发。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学校制定实施细则,科学认定教师周课时工作量,并进行公示后,按财务规定程序发放。

(二)实施名师培养工程

1.目标任务。以名师、名校长培训工程为牵引,建立市级教坛新秀-市级教学能手-市级骨干教师-市级学科带头人-市级名师为阶梯的教师专业成长五级攀升体系,完善市、县(区)、校三级教师选拔培养标准,打造市级层面教师人才培育基地,推动名优教师队伍建设实现全面突破。到2028年,培养认定拉萨市名师名校长50名(名校长10名、名师40名)、市级学科带头人100名、市级骨干教师200名、市级教学能手300名、市级教坛新秀400名,创建名师、名校长工作室15个,并引导县(区)、市直学校培养相应层级、相当规模的名优师资;遴选建设10所市级中小学教师教育实践基地。

2.设立名师培养激励资金。健全教师培训和奖励经费保障机制,支持市级名师、名校长申报建设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创建成功的名师、名校长工作室每年给予工作室10万元的经费支持,主要用于购置图书资料、教学设备和办公用品、科研及成果出版、外出学习、会务、场地、专家课酬、下校指导等。遴选建设市级中小学教师教育实践基地,一次性给予基地学校100万元的经费支持,主要用于培养对象的学习研修、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数字化资源建设、教育帮扶活动等。

3.强化规范考核。由市教育局出台《拉萨市中小学名优教师梯队建设方案》,完善各层级名优教师、工作室选拔培养标准、管理办法等,名优教师、名优工作室建设评选、考核细则以及激励资金的管理与发放,要按照分期、分批、确保质量的原则,成熟一个创建一个,实行梯队培养、定期考核、动态管理,接受广大教师、社会各界监督。对考核不合格的或取得称号后不能履职、发挥应有作用的,取消相应奖励。

(三)实施普通高中提质工程

1.目标任务。坚持以培养学生全面发展为核心,聚焦普通高中办学质量,主动应对新高考综合改革,以评促建、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围绕办学方向、安全稳定、课程教学、教师发展、学校管理、学生发展、办学绩效等七大指标,构建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体系,健全普通高中办学水平评估常态机制,强化过程评价和增值评价,有效发挥引导、诊断、改进、激励功能,引导办好每所普通高中,提高学校办学的绩效意识,促进普通高中特色优质发展。每年9-10月,市教育局组织区内外专家,依据《拉萨市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案(试行)》对高中学校开展办学水平评估。

2.设立普通高中办学质量奖。2025年起,按照普通高中学校教师全年工资总额的4%安排资金,每年投入约1000万元设立普通高中办学质量奖。根据办学水平评估结果,质量奖设A、B、C、D四个等次(其中A等设1名,按本校奖励资金总量的1.2倍核发奖励资金;B等设2名,按本校奖励资金总量全额核发奖励资金;C等次设2名,按本校奖励资金总量的0.8倍核发奖励资金;D等设1名,按本校奖励资金总量的0.5倍核发奖励资金),奖金核发到校。新增加的普通高中学校可增设名次。

3.规范资金使用。由市教育局出台奖励资金管理、发放、使用指导方案,按照统筹总量、分类管理、分类调控的原则核发至高中学校,当年兑现后结余资金收回。奖励资金主要用于:

1学业水平提升奖,资金占比20%,表彰奖励在高中联考、高考中取得优良成绩、进步明显的学科组和班级团队等

2管理能力提升奖,资金占比10%,表彰奖励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育管理团队和教师等

3能力素养提升奖,资金占比65%,其中用于教科研项目和能力提升(15%)、专业素养提升(15%)、名师示范引领和青蓝工程(15%)、数字化能力提升(15%,包含购置、更新教育教学所需信息化设备)

4优秀学生奖(资金占比5%,对优秀学生实施奖励)。

市教育局要指导学校制定奖励资金使用细则,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集体表决通过并报市教育局审批同意后实施。奖励资金原则上用于改善教师工作条件、教育科研、校本课程、教育教学提升、师生激励等方面,不得以奖金、津补贴等形式发放给个人。

三、抓好落实

实施三项工程是市委、市政府根据新时代拉萨教育的新形势、新要求作出的决策部署,各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经费保障和监督指导,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统筹、教育部门牵头、多方参与组织实施的有效机制,确保工作有效实施。鼓励有条件的县(区)结合实际出台县(区)级名师培养工程、办学质量提升的相应激励措施。中小学教师超课时补助资金从市、县(区)两级财政对教育的配套资金中支出,名师培养工程激励资金和普通高中办学质量奖从市级财政对教育的配套资金中支出财政部门要将配套资金纳入每年市、县(区)本级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各级纪检、人社、教育等部门要将资金落实、使用情况纳入纪检监察、年度考核、财务审计的重要内容,对实施不力、资金使用不规范、发生吃大锅饭等现象的,予以严肃处理。教育部门要强化督促指导,制定实施方案、考核细则资金管理使用等配套政策确保激励政策、有限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各学校制定的实施细则经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报本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要做好政策机制的宣传和解读普及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加快建设教育强市的良好环境。

责任编辑:陈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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