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01/11
12:05
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字体:大中小】
浏览量:次
拉政发〔2023〕27号
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市乡村振兴局,城关区、达孜区、堆龙德庆区、曲水县、林周县、墨竹工卡县人民政府,拉萨高新区、文创园区管委会:
《拉萨市南北山绿化禁牧封育管理方案(试行)》已经十二届市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核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拉萨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5日
附件
拉萨市南北山绿化禁牧封育管理方案(试行)
为切实加强南北山绿化禁牧封育管理,有效巩固造林绿化成果,根据《拉萨市南北山绿化管理条例》《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南北山绿化工程区域内实行禁牧封育的命令》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区党委、政府关于拉萨南北山绿化工程部署要求,聚焦“五年增绿山川、十年绿满拉萨”目标,结合南北山绿化管护需求,压实属地责任,创新管理机制,改进方式方法,综合采取宣传引导、政策激励、加强管理、就业保障、促进转型发展等措施,多举措加强禁牧封育管理,积极为工程实施和后期管护创造良好条件,确保牲畜管理规范有序,群众生产生活得到保障,南北山绿化稳步推进,造林质效不断提升,努力促进南北山绿化和生态文明建设持续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原则
—明确职责,属地管理。要严格落实县区、园区属地管理责任和《拉萨市南北山绿化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健全完善属地禁牧封育政策规章和制度体系,层层压实宣传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确保南北山绿化工程区域内全面实现禁牧封育,持续巩固南北山绿化成果。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要根据南北山绿化管护要求和城市管理相关规定,统筹考虑不同地域特点、环境条件和社会发展现状等因素,结合纯牧户、半农半牧户、城市户生产生活实际,分类指导、综合施策,统筹推进禁牧封育工作。
—多措并举,促进增收。要注重引导群众转变生产生活方式,依托南北山绿化工程,切实加大群众技能培训、宣传引导、动员组织力度,指导组建群众劳务组织参与南北山绿化工程建设,对接造林企业优先吸纳禁牧封育区域群众参与后期管护,多渠道助力群众就业增收。
三、禁牧封育范围
根据《拉萨南北山绿化工程规划(2021-2030年)》和拉萨南北山绿化工程2022、2023、2024年度造林作业设计,拉萨南北山绿化工程实施区域全部纳入禁牧封育范围,主要涉及城关区、堆龙德庆区、达孜区、高新区、文创园区、曲水县6个县区、园区,总面积46.4万亩(城关区、文创园区9.47万亩、占草场总面积的20.45%;堆龙德庆区6.37万亩、占草场总面积的2.25%;拉萨高新区5.43万亩、占草场总面积的21.71%;达孜区8.93万亩、占草场总面积的11.48%;曲水县16.2万亩、占草场总面积的15.61%),后续按照“实施一片、纳入一片”的原则,结合南北山绿化工程建设实际同步调整,确保封育范围与工程实施区域保持一致。
禁牧封育区域涉及群众6596户26158人、牲畜64252头(半农半牧5608户22841人、牲畜37561头;纯牧户417户1687人、牲畜23985头;非本地户籍实际居住群众571户1630人、牲畜2706头),其中:城关区462户2220人、牲畜12631头;达孜区1180户5327人、牲畜8472头;文创园区50户225人、牲畜1532头;堆龙德庆区2332户6875人、牲畜19621头;高新区501户2083人、牲畜8480头;曲水县2071户9428人、牲畜13516头。
四、牲畜管理措施
(一)落实属地责任
县区、园区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国土绿化行动、美丽家园建设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四级书记”抓拉萨南北山绿化工程的要求,树牢“三分造、七分管”的理念,把禁牧封育管理作为巩固造林成果、拓展绿色空间、提升环境质量的重要抓手,建立务实管用的管理机制和包保制度,形成县区、功能园区主要领导包全域、副职领导包乡镇、职能部门和乡镇干部包片区的禁牧封育责任体系,切实做到“山有人看、林有人护、畜有人管”(责任单位:县区、园区)。
(二)健全管理机制
县区、园区要把禁牧封育管理工作同基层社会治理有机结合起来,健全完善管理机制,指导督促乡镇、村居将禁牧封育工作纳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明确奖惩激励制度措施,通过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村居民代表大会等向群众公布,广泛宣讲、形成共识、共同遵守、确保实效(责任单位:县区、园区)。
(三)优化监管队伍
县区、园区要结合自身实际,充分发挥禁牧封育区域群众熟悉周边林情、山情、村情、民情的优势,设立禁牧封育管护员岗位,以乡镇或村居为单位,各组建一支人数不少于5人的禁牧封育监管队伍,人员工资待遇由县区、园区自行确定,不得低于自治区发布的全区最低工资标准,所需资金由县区、园区自行解决(责任单位:各县区、园区)。
(四)加强执法检查
县区、园区要严格按照《拉萨市南北山绿化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对禁牧封育后仍放任牲畜进入造林区造成林木毁坏的,按照条例第十七条:“由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毁坏株树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等规定处罚;对损毁绿化设施的,按照条例第十八条:“由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等规定处罚。
五、配套补贴政策
(一)禁牧补助
对禁牧封育区域内的草场,根据《关于调整<西藏自治区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21-2025年)>相关政策和标准的通知》(藏农厅发〔2023〕67号)等相关规定,按照10元/亩·年(自治区生态保护补助资金7元、拉萨市配套3元)的标准给予禁牧补助,其他区域满足草畜平衡条件的草场,按照2.3元/亩·年的标准给予草畜平衡奖励。补助奖励资金由县(区)、园区提供基础数据,市农业农村局按要求兑付(责任单位:县区、园区,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林草局)。
(二)出售补贴
对禁牧封育区域内自愿减畜的群众,根据《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牲畜出售补贴资金兑现实施方案>的通知》(藏农厅发〔2021〕151号)及《关于优化完善<西藏自治区牲畜出售补贴资金兑现实施方案>相关政策和标准的通知》(藏农厅发〔2023〕96号)精神,按照出售牛一二三季度每头补贴800元、四季度每头补贴400元,出售羊一二三季度每只补贴150元、四季度每只补贴100元的标准,享受牲畜出售补贴政策,资金来源、兑付程序等按照现行规定执行(责任单位:县区、园区,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三)圈舍补贴
对实行禁牧封育后自愿保留部分牲畜的群众,根据西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等13部门印发的《西藏自治区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项目建设内容指引(试行)》(藏乡振发〔2022〕164号)有关规定,按照牛舍每平方米不超过900元、奶牛舍每平方米不超过1200元、羊舍每平方米不超过60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支持禁牧封育区域群众建设畜棚,鼓励引导群众以合作社、家庭牧场等方式实行集中圈养(责任单位:县区、园区,配合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自然资源局)。
(四)激励机制
对严格落实禁牧封育政策措施,禁牧封育体制机制完善、宣传引导到位、监督监管有力、成效成果明显的县区、园区,年度给予500-1000万元奖励,所需资由市财政承担,具体考核办法由拉萨市南北山绿化指挥部办公室另行制定。奖励资金主要用于鼓励支持禁牧封育区域内改进畜牧业发展方式,推行人工种草、秸秆利用、舍饲圈养,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等,按照封山育林区域内“纯牧区(纯牧户)重点扶持、半农半牧区(半农半牧户)适当支持、城市户不予支持的原则”,由县区、园区自行制定奖励资金分配使用办法(责任单位:县区、园区,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六、就业保障措施
(一)选聘专职管护员
南北山绿化工程区域设立专职管护员,总人数控制在873人以内,按照每年实际完成面积,从禁牧封育区域现有护林员、草监员等生态岗位人员中选聘。专职管护员在享受自治区生态岗位补偿政策的基础上,按每人每月600元标准给予特殊岗位补贴。所需资金由市、县区财政按5:5比例承担,经开区、高新区自行承担。补助资金按照每年实际选聘人数兑现。(责任单位:县区、园区,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草局)
(二)群众组织化参与工程建设
一是组建劳务组织。县区、园区要积极引导动员,按照规定和程序,以劳务派遣组织、合作社、劳务队等形式,至少组建一支50人以上的劳务组织,健全劳务组织管理制度,为群众组织化、规模化参与工程建设创造条件(责任单位:县区、园区,配合单位:市人社局)。
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县区、园区要组织劳务组织成员集中开展树种辨识、病虫害防治、苗木栽植、管护养护等方面的专业技术培训,帮助其学习掌握造林绿化基本技能,为群众广泛参与工程建设打牢基础(责任单位:县区、园区,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林草局)。
三是参与工程建设。市、县区、园区要建立劳务用工协调协作机制,强化沟通协商,对接各造林企业积极吸纳劳务合作组织参与南北山绿化,通过工程建设助力群众就业增收(责任单位:县区、园区,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林草局)。
(三)选聘群众参与管护
县区、园区要协商各造林企业,根据造林面积和管护难易程度,按照每100-200亩配备1-2名管护人员的标准配齐后期管护人员,优先从禁牧封育区域群众中选聘,禁牧封育区域群众参与管护人数占总管护人数比例不低于40%。管护人员工资待遇由聘用方与受聘人员协商确定,不得低于自治区发布的全区最低工资标准(责任单位:县区、园区)。
七、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层层压实责任
县区、园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准确理解禁牧封育管理是有效巩固造林绿化成果、促进南北山绿化持续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过问,建立健全沟通顺畅、衔接有序的工作机制,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确保各项管理要求、补贴政策、保障措施全面落实到位。
(二)强化宣传教育,注重思想引导
县区、园区要把群众思想教育作为推进禁牧封育管理的重要抓手,切实发挥各层级组织作用,采取走村入户、一对一、点对点的方式,广泛宣传区市党委、政府关于南北山绿化工程的决策部署,深入普及《拉萨市南北山绿化管理条例》及禁牧封育政策措施,切实讲清禁牧封育的必要性、重要性、紧迫性,营造禁牧封育“全民动员、全民参与”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封育成效
县区、园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采取签订责任状、保证书等方式,严禁牲畜进入造林区域;充分发挥各级林长、包保干部、广大生态岗位和监管队伍作用,尽快组建禁牧执法队伍,常态化加强巡护巡查,对进入禁牧封育区域内的牲畜进行临时收容,收容超过7天并经公示后无人认领的依法处置。
(四)强化纪律约束,严肃责任追究
禁牧封育工作纳入县区、园区以及乡镇(街道)年度综合考核,实行倒扣分制,与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年度考核等次评定挂钩;对在禁牧封育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依规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确保南北山绿化禁牧封育封得严、禁得住、出实效。
责任编辑:陈灏
【打印本文】【关闭】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点赞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