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07/21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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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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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政办发〔2021〕33号
城关区人民政府、堆龙德庆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林草局、市体育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城投公司: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拉萨城区实施增绿地、增公园、增水面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职责分工与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1日
拉萨城区实施增绿地、增公园、增水面工作方案
“三增一调”(增绿地、增公园、增水面和调控第五立面),是市委、市政府立足拉萨城市发展现状,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生态城市建设步伐作出的重要决策。城市绿地、公园、水系是城市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增绿地、增公园、增水面(以下简称“三增”)对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具有重大意义。为确保“三增”有序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提升城市品质,打造生态宜居城市,建设“美丽拉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总体目标
根据现行城市总体规划、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对现状公共绿地、公园、水系进行系统调研,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见缝插绿,遵循“先易后难”原则,有计划、有步骤抓紧组织实施。
一方面,立足“水韵”,在“动静结合”上下功夫,结合一期已实施水系工程,打造水系公园示范点,着力构建“城因水而兴、水因城而活”的生动格局,提高城市生活品质;另一方面,改善城市公园绿地不足的现状,增加城市公园绿地面积,同时增强生态、景观、休憩等功能,提升人居环境。力争到2035年新增及提升改造94处7658.45亩绿地、公园、水系公园。
三、具体安排
(一)当前已为“净地”的“三增”地块
共20处2663.06亩,其中建水系公园的有4处631.2亩,建公园(超过15亩)的9处1973.25亩,建绿地(小于15亩)的7处58.61亩。具体安排如下:
1.增水面项目(水系公园)
①张大人公园地块、江苏实验幼儿园南侧公园地块。
在合理规划改造提升的基础上,打造水系公园示范点(2021年7月31日前建设完成)。其中,市城投公司负责张大人公园地块项目的具体实施;市住建局负责江苏实验幼儿园南侧公园地块项目的具体实施。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草局、市水利局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有关工作,项目建成验收后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园林部门)进行管理和维护。
②丹青林卡地块、税务林卡地块。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将地块移交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园林部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园林部门)负责提出建设计划、制定建设方案,根据财政资金情况,有序推进实施。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草局、市水利局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有关工作,项目建成验收后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园林部门)进行管理和维护。
2.增公园项目
具体地块:3#闸西侧体彩公园地块、蔡一村周边地块、百淀大道两侧地块、学子大道两侧地块、纳金大桥北桥头东侧地块、拉萨河护岸工程2处地块(位于拉萨河〈江苏大桥至青藏铁路大桥段〉南北岸两侧)、民族团结公园地块、西藏大学东侧地块、书山路南侧地块。
其中,3#闸西侧体彩公园地块、百淀大道两侧地块、拉萨河护岸工程2处地块、民族团结公园地块,前期已立项并确定了实施主体,项目实施单位加快推进建设力度。对其他地块,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将地块移交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园林部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园林部门)负责提出建设计划、制定建设方案,根据财政资金情况,分期分批有序推进实施。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草局、市水利局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有关工作,项目建成验收后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园林部门)进行管理和维护。
3.增绿地项目
具体地块:幸福家园西侧地块、市实验幼儿园西南侧地块、哈达滨河花园东侧地块、西郊安居苑对面地块、太阳岛西南角地块、藏医药大学北侧地块、阳吉华苑东南角地块。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将地块移交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园林部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园林部门)负责提出建设计划、制定建设方案,根据财政资金情况,分期分批有序推进实施。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草局、市水利局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有关工作,项目建成验收后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园林部门)进行管理和维护。
(二)涉及土地拆迁或供应难度较大的“三增”地块
共74处4995.39亩,其中明确建水系公园的有5处249.25亩,即市政养护处公园地块(根据市政府2021年土地工作领导小组第2次会议部署安排,有关部门按分工做好工作,尽快将“净地”交付市自然资源局),农科所地块(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收回土地,尽快将“净地”交付市自然资源局),31031部队地块(市自然资源局负责与部队协商土地征收事宜),娟珠茶园地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园林局负责收回土地,将“净地”交付市自然资源局),湿地公园(拉鲁湿地管理局东南侧)地块(城关区人民政府根据拉鲁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情况,将“净地”交付市自然资源局)。以上各地块收回后,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移交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园林部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园林部门)负责提出建设计划、制定建设方案,根据现行规划和财政资金情况,分期分批有序推进实施。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草局、市水利局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有关工作,项目建成验收后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园林部门)进行管理和维护。
(三)绿地系统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根据《拉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结合市民需求和城市发展,摸清绿地资源底数,系统梳理可建设绿地增量,盘活存量,加强研究,科学编制《拉萨市中心城区绿地系统专项规划》。此项工作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2021年7月31日前启动,2022年7月31日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实施“三增”是一项政治工程、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上来,自觉扛起责任,自觉付诸行动,把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王强同志,副市长史育斌同志牵头,城关区人民政府、堆龙德庆区人民政府及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草局、市体育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
法局、市城投公司等部门分工协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分区域、分层次抓紧组织实施。
(三)强化督查考核。将“三增”纳入市政府重点督查内容,对不履职尽责、推诿扯皮的,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在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对严重影响整体工作进度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依法依纪对有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责任编辑:陈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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