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06/01
10:04
来源: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大中小】
浏览量:次
一、推动农牧业健康发展
推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委托农机合作社“机收”粮食作物的,给予每亩40元的补贴。
提高青稞商品化率,向企业或合作社一次性出售200斤及以上自产青稞原粮的农户,给予每斤0.3元的补贴。
支持企业或合作社收购生鲜乳,给予每吨2000元的补贴。(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政策解读)
二、促进工业稳产增产
对工业企业总产值当季同比增加500万元至1000万元或同比增长15%至20%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对总产值当季同比增加1000万元以上或同比增长20%以上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
实施重点中间品贸易专项扶持行动,当季采购额达6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工业企业产品(不含采矿业产品)年度出藏实际运费在20万元至100万元、100万元以上至200万元、200万元以上至300万元的,分别补贴出藏实际运费的20%、30%、40%。(市经信局负责政策解读)
三、发放商品消费券
发放零售消费券,消费满200元补60元、满300元补100元、满500元补200元、满1000元补500元。
发放专项消费券,开展指定食品、饮品、日用品促销活动。(市商务局负责政策解读)
四、有效改善住房需求
符合条件的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
个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给予房屋实际成交价款8.2%的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房地产企业可用银行保函置换同等额度的预售监管资金,置换金额不得超过监管账户中确保竣工交付所需资金额度的30%。
对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预售资金重点监管额度由工程建设资金的1.1倍调整为1倍。(市住建局负责政策解读)
五、着力扩大汽车消费
发放购车补贴,购车款10万元以内的一次性补贴1万元、10万元及以上的一次性补贴2万元。(市商务局负责政策解读)
六、挖掘家居消费潜力
发放新购家具家电补贴,消费满1000元补200元、满2000元补400元、满5000元补1000元。(市商务局负责政策解读)
七、支持全域旅游发展
对旅行社组织区外15人及以上旅游团队到拉萨旅游的,按40元/人/次给予旅行社补贴,每个旅行社全年累计补贴金额不超过20万元。
补贴200万元,向游客优惠发行1万张“圣洁拉萨”数字旅游卡。
面向来拉旅游在校大学生,每月发放200张面值2000元的旅游幸运卡,用于在拉萨住宿和购物消费。
对连续3晚及以上入住全市星级宾馆(饭店)、金银铜级家庭旅馆、甲乙丙级民宿的游客,给予100元/间/天的补贴,累计不超过400元。(市旅发局负责政策解读)
开通拉萨城区至纳木措游客服务中心旅游专线。(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政策解读)
八、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对新增入库且年度产值达到3000万元及以上的资质等级建筑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市住建局负责政策解读)
对每月零售额(餐饮额)增长15%及以上且增量规模前10名的限上企业给予最高15万元奖励。
对新增入库的贸易单位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年内生产经营贷款给予50%的贴息。(市商务局负责政策解读)
对新增入库的规上服务业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年内生产经营贷款给予50%的贴息。(市发改委负责政策解读)
将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预留面向中小企业的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市财政局负责政策解读)
注:本政策有效期为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调整的,按照上位政策规定执行。
责任编辑:陈灏
【我要纠错】【打印本文】【关闭】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点赞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