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7/09
10:06
来源:
拉萨交警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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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拉萨交警持续开展“冒黑烟”车辆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1起机动车尾气超标违法行为现予以公开曝光提醒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及环保相关法律法规。
7月7日,墨竹工卡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在318国道(4506km+300m)处执勤时,发现一辆车牌为藏AC35**的货车在行驶中尾气排放严重,冒出大量黑浓烟。
经执勤民警现场核查,该车尾气排放不符合国家标准,驾驶员贡某涉嫌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已构成交通违法行为。

针对贡某的违法行为,拉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其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什么是黑烟车?
黑烟车,指行驶时持续排放浓重黑烟、尾气烟度超标,肉眼可直观看见污染物的机动车。车辆发动机老化、滤芯未按时更换、尾气净化装置故障,加之高原缺氧环境易造成燃油燃烧不充分,均是车辆冒黑烟的主要诱因。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责任编辑:陈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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