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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6/16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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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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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曝光三起非法营运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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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营运车辆(俗称“黑车”)严重扰乱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威胁乘客生命财产安全。对于查证属实的非法营运行为,交通执法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且经催告后仍拒不履行的,执法部门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以下三起案件,就是典型的“拒缴罚款,最终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

案例一

当事人扎某,于2024年8月19日驾驶藏A****3车辆从事非法营运活动,被执法人员当场查扣。执法部门依法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催告书》,但扎某在法定期限内拒不履行缴纳罚款的义务。执法部门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最终,法院执行局依法将罚没款10000元执行到位。

案例二

当事人刘某,于2024年5月16日驾驶藏A****9车辆从事非法营运活动,被执法人员查扣。执法部门依法下达相关法律文书后,刘某置若罔闻,拒不履行。经执法部门申请,城关区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除追缴原罚没款10000元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的规定,法院同时强制执行了滞纳金10000元。当事人共计缴纳20000元。

案例三

当事人次某,于2024年5月9日驾驶藏AF****7车辆从事非法营运活动,被执法人员查扣。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催告书后,次某同样拒不履行。执法部门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城关区人民法院除追缴原罚没款10000元外,同时强制执行了10000元滞纳金,共计20000元,全额上缴国库。

警示意义

行政处罚不是“一罚了之”,更不是“可交可不交”。 国家法律赋予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强大的执行能力。企图通过“拒不理睬”、“拖延时间”等方式逃避罚款,是完全行不通的。

“拖延”的代价十分高昂。 根据法律规定,逾期缴纳罚款将被加处滞纳金(最高可达本金数额)。在上述案件中,刘某、次某二人最终都缴纳了双倍款项(罚款1万+滞纳金1万)。本想“赖掉”1万元,结果依法支付了2万元,教训深刻。

人民法院是行政执法的坚强后盾。 执法部门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可通过查询、冻结、扣划当事人银行存款,查封、拍卖其名下财产,甚至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司法拘留等措施。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犯罪。

温馨提示

请广大驾驶员朋友务必以案为鉴,请勿心存侥幸从事非法营运活动,一旦被查获,将面临高额罚款及法律制裁。

尊重法律,主动履行。如因非法营运被查处,应按时主动缴纳罚款,切勿以身试法,试图挑战法律权威。算好“经济账”与“自由账”。拖延履行不仅可能导致罚款翻倍,还可能引发失信惩戒,影响个人征信、贷款、出行等日常生活。守法经营、安全出行,才是对自身和家庭最负责任的选择。

责任编辑:陈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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