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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4/23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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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交警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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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举报货车肆意闯红灯拉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城西大队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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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群众举报反映在拉萨市城关区麻迦曲童路存在货车闯红灯的情况接报后拉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城西大队高度重视迅速开展核查处置

经查,违法当事人普布某某驾驶一辆重型特殊结构货车,于2026年4月20日15时23分,在拉萨市城关区麻迦曲童路“自治区党校”路口,实施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即闯红灯)的违法行为。经执法民警询问,驾驶员普布某某对自己闯红灯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及相关记分管理规定,拉萨市公安交管部门对该驾驶员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决定。

同时,民警对当事人开展面对面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详细讲解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带来的安全隐患及相关法律法规,引导驾驶人深刻吸取教训,牢固树立守法行车、安全驾驶意识。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第四十条 车道信号灯表示:

(一)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本车道车辆按指示方向通行;

(二)红色叉形灯或者箭头灯亮时,禁止本车道车辆通行。

第四十二条 闪光警告信号灯为持续闪烁的黄灯,提示车辆、行人通行时注意瞭望,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四十三条 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有两个红灯交替闪烁或者一个红灯亮时,表示禁止车辆、行人通行;红灯熄灭时,表示允许车辆、行人通行。

责任编辑:陈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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