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3/30
11:22
来源:
拉萨交警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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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量:次
为切实防范高速公路交通安全风险,规范道路通行秩序,保障群众出行安全,3月26日,拉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速大队拉那中队联合拉那高速交通运输执法第三大队,在京藏高速堆龙入口开展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货车超限等严重影响道路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
案例一

查获时间:2026年3月26日
违法地点:京藏高速3846公里400米
违法行为: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
车牌号码:宁AP3**3
违法人姓名:马*
案例二

查获时间:2026年3月26日
违法地点:京藏高速3846公里400米
违法行为: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
车牌号码:川SG8**8
违法人姓名:杨*
案例三

查获时间:2026年3月26日
违法地点:京藏高速3846公里400米
违法行为: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
车牌号码:甘H62**1
违法人姓名:张**
案例四

查获时间:2026年3月26日
违法地点:京藏高速3846公里400米
违法行为: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
车牌号码:鲁PT0**1
违法人姓名:刘**
案例五

查获时间:2026年3月26日
违法地点:京藏高速3846公里400米
违法行为: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
车牌号码:鲁Q29**J
违法人姓名:青布**
针对以上交通违法行为
拉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
已依据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作出处罚
现场,执勤民警对违法当事人
进行批评教育
并责令其整改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四条 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
(二)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
(三)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两轮摩托车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三轮摩托车载物宽度不得超过车身。
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载货。载客汽车行李架载货,从车顶起高度不得超过0.5米,从地面起高度不得超过4米。
那么货车超限会有哪些危害呢?
01遮挡视线
货车本身就存在盲区大的问题,如果装载的货物超长超宽超高,很容易遮挡后视镜视野,扩大盲区,更容易诱发事故。

挤占车道02
超宽的货车,容易挤占其他车道,不仅会造成交通拥堵,还可能在与它车会车时发生剐蹭,影响货运安全;超长货车在转弯时也需要占用它车道,转弯处本来就视野狭窄,如果对向来车刹车不及容易发生撞车事故。

03容易发生遗撒
超限货车因为货物超出车体一部分,如果加固不到位或者被其他车辆剐蹭到,很容易发生遗撒,不及时处理的道路遗撒物,会给其他车辆带来极大危险。

责任编辑:陈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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