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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05/11

10:44

来源:

林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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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拉萨市乡村“四旁”植树行动(2021-2023年)》的解读

一、背景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保护好青藏高原,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使西藏的山更绿、水更清、生态产品更优。自治区党委、政府聚焦打造全国乃至世界生态文明高地,着眼促进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构建优美洁净人居环境,在实施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基础上,持续巩固和提升消除无树村、无树户成果,决定在全区开展乡村四旁植树行动

开展乡村“四旁”植树行动是巩固消除无树村、无树户成果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国土绿化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改善乡村生态环境的有力抓手,是进一步提高乡村道路绿化,打造生态优美绿色乡村道路的重要保证,是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综合治理的重要方面,也是建设山清水秀、生态宜居、高原圣地、美丽拉萨的具体行动。

二、建设目的

坚持绿色创新发展,注重改善生态环境,以乡村造林绿化为重点,统筹推进村人居生态环境建设2023年,我市171行政完成营造林211.44万株(4.23万亩),宜林行政村绿地率达到25%以上;使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美丽乡村、“一村一林卡”建设稳步推进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三、编制过程

一是县(区)自查摸底。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安排,2020年11月起,我市组织开展了全市乡村“四旁”植树活动摸底调查工作。要求各县(区)全面开展调查,报送海拔4000米以下乡镇、行政村和具体户数,并初步编制各县(区)乡村“四旁”植树方案。二是组建专班摸底。根据各县(区)摸底排查情况,2021年1月起,市林草局组建工作专班,利用1个月时间,先后赴各县(区)进行再次摸底,对各县(区)任务计划进行核实和调整,形成拉萨市乡村“四旁”植树初步方案并及时报送自治区林草局。是明确目标任务。根据自治区下达《西藏自治区乡村“四旁”植树行动方案(2021-2023年)》,我市乡村“四旁”植树任务为211.44万株,总投资1.057亿,结合各县(区)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县(区)自然环境条件等因素,编制了《拉萨市乡村“四旁”植树行动方案》,进一步将植树任务细化分解,进一步明确各县(区)具体任务和投资。

四、资金配套

乡村“四旁”植树行动建立了自治区、地(市)、县(区)三级财政共担的资金保证机制,我市依据自治区下达的资金任务要求及市级财政和各县(区)级财政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调整,其中:城关区、当雄县、柳梧新区乡村“四旁”植树行动由县(区)级财政配套全部资金(除自治区财政资金);达孜区、墨竹工卡县、林周县、尼木县、曲水县、堆龙德庆区乡村“四旁”植树行动由市级财政配套资金的60%,县(区)级财政配套资金的40%(除自治区财政资金);空港新区乡村“四旁”植树行动由市级财政配套全部资金(除自治区财政资金)。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拉萨市乡村“四旁”植树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责任编辑:陈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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