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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10/22

12:27

来源:

拉萨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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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行政调解规定》解读

政策文件:
  • 2020-10-09拉萨市行政调解规定
  • 2020-10-08拉萨市行政调解规定
  • 一、出台背景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提出,健全行政调解制度,进一步明确行政调解范围,完善行政调解机制,规范行政调解程序。目前关于行政调解的规定散见于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中,且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我市行政调解工作制度建设亦处于真空地带。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对行政调解的需求不断增加,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制定出台我市行政调解规定是基础、是前提。

    二、主要内容

    《规定》分为总则、民事纠纷调解、行政争议调解、指导和监督、附则五章,共四十六条,主要内容为行政调解的范围、原则、程序等。

    (一)关于行政调解的范围和分类。根据梳理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中有关行政调解的规定,以穷尽的方式列举了行政调解的范围,同时考虑到立法的前瞻性,设定了兜底条款;按照行政调解的内容将行政调解分为民事纠纷调解和行政争议调解两类。

    (二)关于行政调解的原则。因立法具有局限性,规则不能穷尽所有情形,我们确定了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合理、自愿平等、尊重诉权、及时便民的行政调解原则,在行政调解工作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时可直接适用。

    (三)关于民事纠纷的调解。作为《规定》的主要内容,在民事纠纷的调解中规定了调解主体、申请调解的条件和方式、受理的条件、调解人员的要求和行为禁止、调解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调解的方式方法、调解协议书的内容和司法确认、调解终止等。

    (三)关于行政争议的调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规定了行政复议机关在行政复议过程中对法律规定的可以调解的行政争议进行调解的程序、期限及结案方式等。

    (四)关于对行政调解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明确了市、县(区)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本级行政调解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工作,规定了司法行政部门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流程和组织开展行政调解培训、行政调解机关向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报送有关行政调解情况等指导和监督方式,以推动我市行政调解工作的有序开展。

    (五)关于问责。《规定》规定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调解过程中不履行、违法履行、不当履行行政调解职责时,要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问责和行政处分,以压实行政机关的行政调解责任。

    责任编辑:陈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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