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8/20
11:20
来源:
拉萨教育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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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藏政办发〔2026〕3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自治区人民政府2026年4月17日十二届自治区人民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高考招生政策修订内容,根据自治区教育厅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外省迁入继子女、养子女就读普通高中(中职)资格审核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原则,坚决守住招生考试安全底线,服务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大局,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政策要求
对照自治区新规和高考招生报考条件规定,符合条件的继子女、养子女,户籍年限、学籍年限、实际就读年限三者必须同步达标。
1.2027年高考:须具有我市户籍1年(2026年7月31日前转入)以上、区内高中在读学籍1年(含)以上,且实际在校就读满1年(含)以上。
2.2028年高考:须具有我市户籍2年(2026年7月31日前转入)以上、区内高中在读学籍2年(含)以上,且实际在校就读满2年(含)以上。
3.2029年及以后高考:须具有我市完整3年户籍,拥有我区高一至高三完整三年学籍,全覆盖六个学期且全程实际在校就读。
二、申报对象
本公告申报对象特指:户籍从外省(区、市)迁入我市,需2027年、2028年在我市参加高考,监护人系我区机关干部职工(指在西藏自治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的正式在编干部职工、军人)、区内世居两代(含)以上少数民族户籍在藏常住居民的继子女、养子女。按照自治区政策调整要求,自2026级普通高中新生起,所有符合条件的继子女、养子女,统一按新的户籍、学籍、实际就读年限标准执行就学资格认定,实行逐年过渡、从严管理。
三、申报材料
申报对象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门、学校逐级存档备查:
1.学生及监护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生出生证明;
2. 继子女监护人提供婚姻证明(结婚证),养子女监护人提供合法收养登记证或公证文书等法定监护关系佐证材料;
3. 学生全国学籍系统学籍证明;
4. 继子女、养子女监护人单位政工人事部门出具的在藏工作证明。
四、审核流程
(一)网上申报:申报对象通过扫描“拉萨市继子女、养子女就学安置资格审核申报二维码”进行网上申报、资料上传。
网上申报时间:2026年8月20日9:30—24日18:00,超过时限未进行网络登记的学生可在8月25日前往拉萨市教育局基教科现场登记,逾期不再办理。

(二)审核登记:网上资格申报成功后,申报人进行现场审核登记,审核通过后填写就学诚信承诺书,市教育局依次发放抽签号码牌。
现场审核时间:8月26日;
审核地点:拉萨市教育局招办楼大厅(拉萨市城关区林聚路20号)。
(三)行政派位:资格审核通过后采取抽签摇号的方式进行行政派位。
行政派位时间:8月28日9:30正式开始,当天结束;
行政派位地点:拉萨市教师继续教育学校(城关区蔡公堂路114号),未按时到场抽签学生,视为自动放弃。
五、注意事项
1.现场资格审核时,申报人及监护人须携带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后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归档。
2.监护人应当如实填报信息,保证提交资料真实合法。存在伪造材料、虚假申报等弄虚作假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派位资格。
3.在资格审核、行政派位全过程,请自觉维护现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统一管理,严禁扰乱招生工作秩序。
4.请及时关注官方(拉萨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各项时间安排,逾期未办理视作自动放弃学位安排。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0891-6323703、6329524
(工作日: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
拉萨市教育局
2026年8月19日
责任编辑:陈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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