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10/11
18:03
来源:
北京援藏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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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北京援藏资金引导放大作用,引导北京、拉萨企业或社会团体投资开办企业、社团,建立或拓展销售渠道加强消费帮扶,助力拉萨市产业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农牧民群众稳定就业增收,根据北京援藏指挥部、拉萨市发展改革委、拉萨市财政局、拉萨市乡村振兴局、拉萨市工商联等五家单位联合印发的《京藏产业就业暨消费帮扶引导资金管理办法》(京援拉指通〔2024〕1号,附件1,以下简称《办法》),现公开征集2024年度京藏产业就业暨消费帮扶引导资金奖励支持项目。现就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符合《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产业促就业类、消费帮扶类两类项目(企业),可以申请2024年度京藏产业就业暨消费帮扶引导资金奖励支持。本次申报项目的数据周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同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能申请一次奖励支持,一个企业或团体,每年持续发挥作用且符合申报要求的,可以按年度进行申请。具体包括:
(一)产业促就业类。在拉萨市两区两县投资兴办符合拉萨市“十四五”规划产业发展方向或助力乡村振兴的企业或项目,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项目总投资在150万元以上或年销售收入在150万元以上,带动拉萨市本地户籍人口就业不少于20人;出资人应当是注册地在北京市的企业或北京市户籍自然人;项目或设立的企业符合国家和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产业政策,符合生态环保和安全生产等相关要求。
(二)消费帮扶类,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团体注册地在北京市,或者北京市对口支援的拉萨市城关区、堆龙德庆区、尼木县和当雄县“两县两区”行政区域内。
2.帮扶销售拉萨扶贫产品、高原特色产品,有效促进拉萨市产业发展、农牧民群众增收、助力乡村振兴、京藏两地交往交流且在申报期内销售额达到150万元以上(含)的。
二、申报要求
请申报单位按照《办法》第九条的要求编制资金申请报告及有关附件(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并加盖本企业(团体)公章,于2024年10月26日前,将全部资料报送至北京援藏指挥部项目管理部(拉萨市城关区岗廓路1号)。
城关区、堆龙德庆区、尼木县和当雄县“两县两区”可以就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社团进行推荐,提出推荐意见并在项目申请表(附件2或附件3)上加盖公章后,由申报单位提交申报材料时一并报送。
三、评审程序
北京援藏指挥部会同拉萨市发展改革委、拉萨市财政局、拉萨市乡村振兴局、拉萨市工商联等单位,按照《办法》组织开展资料审核、专家评审和现场核查,并征求两县两区政府意见,北京援藏指挥部党委集体审议以及对拟奖励名单进行公示后,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团体)或项目予以支持。
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
北京援藏指挥部
2024年10月11日
(联系人:刘凡;联系电话:15810338957 )
责任编辑:刘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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