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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07/21

12:08

来源:

拉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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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完成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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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藏党发﹝2022﹞20号)第39项第1条整改措施要求,已完成此项整改任务。按照《关于切实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通知》(藏生环督办﹝2023﹞6号)文件要求,现予以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7月30日以电话、来访等方式反映。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39-01)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拉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21日

责任编辑:陈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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