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12/20
09:32
来源:
拉萨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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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融媒讯(记者李从芳)法治与非遗的渊源由来已久。早在1998年,我国便开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立法工作。2011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进入依法保护的新阶段。为此,尼木县吞巴司法所立足实际,一方面精准普法,引导群众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方面深入挖掘藏香、“尼字体”非遗传承,将非遗保护与法治宣传融合起来,走出一条“非遗 法治”的普法宣传新路径。
法治护非遗,推动非遗文化代代传承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当下,以法治护航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对于延续历史文脉、筑牢文化自信具有重要意义。对此,尼木县吞巴司法所借助普法活动,让非遗保护走进藏香协会、走进学校、走进群众,呼吁大家上下一心,依法保护吞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动非遗文化代代传承,经久不息。
借助援藏力量,尼木县吞巴司法所邀请援藏律师薛新强向吞巴藏香协会成员、非遗传承人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相关规定,并以实例引导大家珍惜荣誉、遵纪守法,树立法治思维和依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观念。
在平时工作中,尼木县吞巴司法所走进学校,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讲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及保护意义,从娃娃抓起,培养学生对传统藏香制作、“尼字体”书法的兴趣,在他们心里埋下依法保护非遗,弘扬非遗的种子。
与此同时,采取集中宣讲、送法上门、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辖区群众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立法背景、目的和主要内容,解读文化遗产的重要性、种类以及保护的方法和意义,让群众深刻认识到文化遗产不仅是历史的见证,更是民族精神的重要载体,进一步提高群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营造人人保护非遗、人人热爱非遗的良好氛围。
非遗说法治,推动法治宣传“走新”更“走心”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凝聚民族认同、厚植爱国情怀的重要载体。当前,尼木县吞巴司法所致力于将法治元素融入非遗作品,利用非遗载体传播法治精神,在增加普法宣传的创新性、趣味性的同时,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创作和推广。此外,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并结合贴近生活的案例,把“大道理”转化为群众听得懂、听得进、喜欢听的“土话常理”,进一步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引导群众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尼木县吞巴乡的藏香制作历史悠久,深受广大群众喜爱,也是西藏著名的藏香原产地之一。尼木县吞巴司法所将法治宣传与藏香制作巧妙融合,在香囊上用“尼字体”书写“法”字,将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在共融中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让法治宣传随着藏香“飘”进千家万户;在藏香包装盒上绘制法治宣传标语,让藏香以新的“名片”走进大众视野,产生1 1大于2的效果,构建文化繁荣、法治健全的社会环境。
责任编辑:陈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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