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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08/22

09:42

来源:

拉萨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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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首张罚单一加油站不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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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融媒讯(记者齐永昌)近日,我市某加油站违反相关规定,存在不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的环境违法行为,被市生态环境局责令限期改正,处以罚款2万元。据悉,这是我市针对VOCs(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环境违法行为开出的首张罚单。

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介绍,油气回收装置的正常运行可以大量减少汽油挥发产生的烃类VOCs物质,油气回收真空泵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当日对我市某加油站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加油站部分汽油加油机执行加油操作时,油气回收真空泵不运行。该站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承认上述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当场对此违法行为依法制作现场笔录,随后立案调查。

该加油站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储油储气库、加油加气站、原油成品油码头、原油成品油运输船舶和油罐车、气罐车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并保持正常使用”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相关规定,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加油站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2万元。

当天,该加油站即请第三方维修公司查明了故障原因并在第二天维修完毕,正常运行油气回收装置。市生态环境局提醒,油气站经营者要自觉做一名环境保护的模范遵守者,依法生产经营,主动保护环境;广大群众要做保护环境的监督者,如发现身边存在污染环境的行为,应及时拨打12345电话进行举报。

责任编辑:陈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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