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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10/15

10:18

来源:

拉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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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将于11月20日起施行

日前,记者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了解到,经过为期两年的调研酝酿,在硬件设施逐步健全和分类意识显著提升的前提下,《拉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近日获市政府批准,将于20201120日起正式实施。

《办法》共分七章,分别从减量措施、规划和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运输与处理等方面明确了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投放要求等相关内容,进一步提高了我市垃圾分类的规范性、强制性;同时明确了各相关责任单位、企业职责及个人的基本义务,将进一步解决以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指导我市垃圾分类工作更好地开展。

《办法》将结合我市垃圾分类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政府推进、全民参与、市场运行的推进机制,综合运用宣传指导、激励引导、考核管理等措施,进一步增强公众的分类意识,培养分类习惯,通过奖惩结合,全面促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针对生活垃圾分类各环节不同主体的违法行为,《办法》还规定了相应的惩戒措施,规范社会行为,引导社会预期,具有覆盖面广、层次感强的特点。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容管理科副科长杜现伟介绍,《办法》制定的过程中,通过多方征求意见、开展调研、赴内地学习优良经验等大量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其具有可操作性、可实施性,《办法》实施以后,将通过法律条文的形式约束各责任单位强制实施垃圾分类,对机关单位、企业、个人都有一定的约束性。希望大家共同努力,让拉萨市的垃圾分类工作再上一个台阶,争取获得更大的效果和成绩,把拉萨市打造成为生态宜居、幸福美好的魅力之城。

拉萨融媒讯(记者乔梁)

责任编辑:袁忠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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