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2/07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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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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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5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二、2025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三、2025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四、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五、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六、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八、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概况
作为国家审判机关,作为拉萨首府城市,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历届领导班子带领下,始终坚持把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维护祖国统一和国家安全、有利于深入开展反分裂斗争、有利于服务发展稳定大局、有利于保障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为西藏发展稳定提供优质司法保障。
特别是近年来,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党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区高级人民法院正确指导和政府、政协、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以李世蓉同志为班长的领导班子带领全院干警,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和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自2025年起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拉萨市财政局一级预算单位,经费由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财政局拨款。
一、主要职能
1、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依法及时调解或者审理各类民商事、知识产权、破产、执行等案件,公平保护各类民商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依法从速执行已经生效的各类裁判、法律文书。
2、依法审判法律规定应由中级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二审案件。
3、审理由自治区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再审的案件和本院管辖的其他再审案件。
4、审判由区高级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执行案件。
5、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对下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案件进行业务上监督、指导和工作上的统一协调、指挥。
6、受理对不服全市两级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各类裁判文书提出的再审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的,提起再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负责辖区内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工作。
7、依法审理由拉萨市人民检察院按照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8、依法受理国家赔偿案件和决定国家赔偿。
9、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总结审判经验;对相关法律法规草案提出司法建议。
10、组织、指导全市法院的队伍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培训、法治宣传、司法行政事务等工作。
11、承办其他应由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审判机关,成立于1961年,管辖五县(当雄县、曲水县、墨竹工卡县、尼木县和林周县)三区(城关区、堆龙德庆区、达孜区)8个基层法院,经费来源是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财政局拨款。拉萨中院现有内设机构有21个,均为正科级建制,分别是:立案庭,刑事审判一庭(少年审判庭)、刑事审判二、三庭,民事审判一、二、三、四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赔偿委员会办公室,政治部,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支队,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编译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行政辅助办公室,技术信息处。
第二部分 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度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5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我院2025年收支总预算11,352.6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1,352.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403.81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9,260.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4.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75.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2.05万元。
二、2025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当年收入预算11,35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总额11,352.6万元。
三、2025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5年支出预算11,35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75.26万元,占79.94%;项目支出2,277.34万元,占20.06%。
四、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5年财政年初拨款收支总预算11,352.6万元。2025年总预算资金为11,352.6万元;2025年年初预算下达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9,260.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4.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75.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2.05万元。
五、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352.6万元,比2024 年执行数(13,296.84万元)减少1,944.24万元,主要原因:诉讼费退付经费在年初预算中未下达,在年中调整中下达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9,260.79万元,占81.5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4.71万元,占8.15%;卫生健康支出475.05万元,占4.18%;住房保障支出692.05万元,占6.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对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增减变化进行说明。
1.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7,813.44万元,2024年执行数为7,977.9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了164.46万元,下降2.06%。基本持平。
2.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112.08万元,2024年执行数为96.6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15.48万元,增加16.02%。主要原因是党建经费年初预算相比202年执行数增多。
3.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2025年预算数为1323.48万元,2024年执行数为3075.76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1,752.28万元,下降56.97%。主要原因是2024年执行数包含年中调整预算诉讼费退付经费。
4.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执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1.79万元,2024年执行数为14.77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2.98万元,下降20.18%。主要原因是司法救助资金需求减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924.71万元,2024年执行数为871.92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52.79万元,增加6.05%。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正常保障。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城镇职工医疗补助(款)2025年预算数为475.05万元,2024年执行数为458.23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16.82万元,增加3.67%。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正常保障。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692.05万元,2024年执行数为540.34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151.7万元,增加28.07%。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正常保障。
六、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075.2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617.79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进行填列):工资性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个人取暖费、独生子女费、煤油补贴、加班补助、休假探亲费、乡镇教职工生活补助、特级教师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学生助学金、三包经费、学生奖学金、免费教育经费等、营养改善计划试点资金、班主任津贴、西部计划志愿者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457.47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进行填列):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公务通讯补贴、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电梯运行维护费、食堂补助、邮寄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
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07.2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21万元,公务接待费5.00万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24年减少114.47万元,下降36.15%,主要原因为一是压缩三公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二是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3辆、保有44量,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417人。
八、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57.47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57.04万元,增长14.24%。主要是食堂补助提标。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7.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37.9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月底,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4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2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用途的车辆。
(四)2025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2025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15个,资金2,277.34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088.11万元,地方资金1,189.23万元。重点项目(见名词解释)实行绩效目标管理3个,分别是(办案业务装备经费,资金1,323.48万元;地方基建专项,资金237.94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68.56%。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债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责任编辑:洛桑次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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