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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11/05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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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城东交警大队围绕“压事故、保安全、保畅通”核心任务,组织民警开展酒驾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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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拉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城东交警大队围绕“压事故、保安全、保畅通”核心任务,组织民警开展酒驾整治行动,保障周末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大队以精准布控、联动执法的高压态势,织密交通安全防护网。

科学布警织网络 精准整治筑防线

针对周末酒驾交通违法行为高发特点,城东交警大队提前研判,精准锁定餐饮、娱乐场所等重点区域周边路段,将整治力量集中投向夜间20时至次日凌晨5时酒驾违法行为高发时段。

行动中,执勤民警采取“定点检查+流动巡逻”模式,沿当热路开展动态巡查,严格落实“逢车必查、逢疑必检”,通过酒精检测仪与现场问询结合,确保交通违法检查不留缝隙、不漏一车。

查处宣教双并行 安全守护全覆盖

拉萨交警始终坚持“查处不是目的,防范才是关键”的理念,将交通安全宣教贯穿执法全过程,实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的效果。

执法中,民警现场还向驾驶人及同乘人员讲解酒驾的危害与法律后果,结合近期典型案例破除“喝一点没事”“深夜没人查”的侥幸心理,让交通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据统计,此次行动城东交警大队出动警力8人次、警车2辆,检查过往车辆600余辆,查处醉酒驾驶2起,对酒后驾驶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效应。

拉萨交警提醒

酒后禁驾 莫存侥幸

醉酒驾驶的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责任编辑:陈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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