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11/29
10:12
来源:
拉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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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融媒讯(记者齐永昌)为进一步解决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新增就业及进城务工人员的基本住房问题,提升住房保障水平,根据有关规定,我市日前制定并出台拉萨市直公租房(廉租房)分配方案,根据该方案,拉萨本次计划配租公租房(廉租房)房源共667套。
市房产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667套配租公租房(廉租房)房源中,包括城关区教育城春江云邸128套房源、堆龙德庆区东嘎时代广场161套房源、堆龙德庆区锦庭悦华府328套房源、城关区七一路阳光家园廉租房50套房源。本次配租的公租房(廉租房)中,全部房源面向截至2023年11月10日前在拉萨市房产管理局登记在册的公租房(廉租房)申请对象。申请市直廉租房实物配租的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申请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自治区人社厅公布的2023年城镇最低工资标准,即每月低于2100元;
申请人家庭在当地无私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含13平方米);且应具有当地城镇居民户口,并在当地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实际居住1年以上,居民户口中至少有1人取得当地居民户口3年以上;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家庭成员人数原则上应不少于3人。对符合以上条件的烈军属、伤残人员、丧失劳动能力以及见义勇为人员的2人户家庭,根据房源情况可安排入住小户型廉租住房。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租赁住房补贴不得同时享受。
申请市直公租房实物配租的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申请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自治区人社厅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即每月低于4299元;申请人家庭在当地无私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具有当地城镇户口或持有当地公安部门发放的居住证明,并在当地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具有稳定收入并有缴纳租金能力的人员;申请时未享受当地除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外的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据了解,市房产管理局将通过手机短信方式提醒2023年11月10日前已登记的申请家庭,若因申请对象手机号提供错误或联系方式变更导致无法联系,后果由申请对象自负。11月27日至12月8日期间,申请人家庭及个人可通过“拉萨发布”公众号下载《拉萨市市直廉租住房申请审批表》《拉萨市市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本轮集中配租期间,市房产管理局将暂不受理新申请登记公租房(廉租房),待2024年4月1日后恢复申请登记业务。
责任编辑:陈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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