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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5/18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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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交警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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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讲文明,喇叭不乱鸣!禁鸣区请切换“静音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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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防治交通噪声污染,改善城市交通环境,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切实保障市民群众生活安宁和出行舒适,拉萨交警在此向全体驾驶员发出倡议,严格遵守禁鸣规定,共同守护拉萨的宁静与和谐。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二条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二)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四)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五)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六)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七)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八)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乱鸣笛的危害

噪音污染扰民

乱鸣笛最明显的影响之一就是扰民,是环境噪声的一种。长时间的鸣笛,会对周围的居民和工作场所正常工作带来严重的噪音污染。

极易导致路怒

对于路怒,驾驶员想必都不会陌生,因路怒导致的汽车事故并不少。导致路怒症的其中一个因素,那就是乱鸣笛。

加剧交通混乱

个别车辆,特别是重型卡车的汽笛或装有高分贝喇叭的车辆,一旦鸣笛,极易让群众受到惊吓,引发意外事件,造成交通混乱。

影响城市形象

街道上的车辆喇叭乱鸣,环境嘈杂,将使城市形象大打折扣。

责任编辑:陈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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