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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06/01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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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新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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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南北山绿化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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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61上午10:30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拉萨市南北山绿化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赤列罗布主持,邀请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巴琼,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尹培凤,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小龙,市司法局三级调研员李晶对《拉萨市南北山绿化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情况进行新闻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

赤列罗布:各位媒体朋友,同志们,大家上午好!

今天,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拉萨市南北山绿化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邀请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巴琼,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尹培凤,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小龙,市司法局三级调研员李晶对《拉萨市南北山绿化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情况进行介绍和回答记者问题,今天的发布会有两项议程。

首先,请巴琼同志介绍《拉萨市南北山绿化管理条例》的立法背景、制定过程、主要内容和主要特点等

巴琼:各位媒体朋友,同志们,大家上午好!

非常感谢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朋友们对拉萨市地方立法工作的持续关注和大力支持。《拉萨市南北山绿化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推进拉萨南北山绿化高质量发展,建设生态宜居高原特色城市,促进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在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上当好排头兵,都具有重要意义。为了便条例的宣传普及和贯彻执行,借此机会,我就条例的立法背景、制定过程、主要内容和主要特点,向大家作一个简要介绍:

一、立法背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多次对西藏生态环境建设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我们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注入了强大动力。近年来,拉萨市南北山绿化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依然存在绿化建设力度不够、资金投入不足、后期管护不到位等问题,与建设生态宜居高原特色城市和当好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排头兵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南北山绿化工作,在3月29日召开的自治区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暨拉萨市南北山绿化动员部署会议上,王君正书记强调,要把实施拉萨南北山绿化工程作为开展国土绿化行动的有力抓手,高起点谋划推进绿化造林工作,保质保量完成造林任务,筑牢“绿色围墙”,努力把南北山打造成西藏生态文明建设的靓丽名片,洛桑江村主任、严金海主席也提出了明确要求。自治区主要领导还亲临南北山现场参加植树造林,实地视察调研指导南北山绿化工作。市委书记普布顿珠同志要求,全市按照自治区主要领导在自治区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暨拉萨市南北山绿化动员部署会议上的指示和在拉萨市调研时提出的在全区“当好七个排头兵”指示精神,全力抓好南北山绿化工程,完善南北山绿化保护的相关制度。制定《拉萨市南北山绿化管理条例》是落实区、市党委关于拉萨南北山绿化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将为南北山绿化和管护工作提供切实可行的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

二、制定过程。2022年3月,市人大常委会收到拉萨市人民政府提交的议案后,按照相关程序,先后征求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市委常委、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县(区)人大常委会等各方面意见建议,并多次召开部门协调会和专家论证会。条例经过反复修改,充分吸纳了各方面意见建议。4月27拉萨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条例,并报请市委同意,5月26日自治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批准了条例。

三、《条例》的主要内容及特点。《条例》作为地方性“小切口”“小快灵”立法的一次有益尝试,其立法遵循的原则是只针对南北山绿化,不扩大范围,只管点,不管面。罚则设置少,针对精准,可操作性强。《条例》共二十条,主要包括规划与建设、保护与管理、法律责任等。

(一)《条例》第一条明确立法目的,第二条明确适用范围,第三条明确南北山绿化工作遵循的基本原则,第四条明确市县(区)人民政府职责及资金来源,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明确了主管部门和其他单位及个人应当承担的责任。

(二)《条例》第八条明确承包方的义务,第条明确了承包方的权利。

(三)《条例》第十条、第十条对南北山绿化养护责任作了明确规定,第十条、第十条、第十条规定了具体禁止行为。

(四)《条例》第十条、第十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条,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设置了处罚。

同志们,《拉萨南北山绿化管理条例》的出台,为我市南北山绿化工作提供法规依据,为提升城市品位和塑造城市形象提供制度保障。希望各相关部门,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活动,确保条例得到全面正确贯彻实施,加快拉萨南北山绿化工程,奋力开创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努力当好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排头兵,把南北山打造成西藏生态文明建设的靓丽名片。

最后,再次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市地方立法工作的关心重视,也恳请大家一如既往地为地方立法工作提供支持帮助。

赤列罗布:感谢巴琼同志的介绍,接下来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各位记者围绕今天发布会主题,就自己关心的问题向新闻发言人提问,提问请举手示意,提问前请报所属新闻机构。

法制日报记者:刚才,发布人就《拉萨市南北山绿化管理条例》相关内容进行了发布,我想请问市司法局的领导,将采取哪些措施落实《条例》

李晶:谢谢您的提问。一是切实发挥普法工作“固统一、固团结、固安全、固稳定”的保障作用将《拉萨市南北山绿化管理条例》列入年度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及时制定年度宣传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进一步提高全民的环境意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形成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是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 谁公示”原则,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落实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制度。2020年9月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拉萨市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名单》《拉萨市行政执法人员名单,各行政执法部门将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办事流程、服务指南、收费标准、办理时限等在拉萨市门户网和政务服务网上进行公开。推动事前事中事后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加强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对符合行政执法资格、考核合格的人员统一颁发西藏自治区统一印制的《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在办理执法证件过程中,严格把关,规范申报流程,非在编在岗人员严禁进入执法队伍,严格规范“资格管理”,加强执法人员监督,杜绝合同工、临时工、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执法。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综合素质,打造作风优良、执法有力的文明执法队伍。三是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按照《西藏自治区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办法》的标准及时为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设备。我市各行政执法部门都要按照要求,配备执法记录设备,对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以及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等实现了执法办案全过程记录。四是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切实履行行政执法机关主要负责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第一责任人,对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参与,做到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不出纰漏严格落实西藏自治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积极推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

赤列罗布:下面,继续记者提问。

西藏日报记者:为提高公众参与拉萨南北山绿化工作的积极性,《拉萨市南北山绿化管理条例》对承包经营南北山绿化的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等承包经营方面享受有关优惠政策作了规定,请问具体有哪些亮点,并如何落实这项政策?

尹培凤: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为加快拉萨南北山国土绿化步伐,充分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拉萨南北山绿化,今年3月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鼓励和支持参与拉萨南北山绿化的政策措施》,对单独或以联合体的形式承包拉萨南北山绿化的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等,在土地承包经营、资金补助、金融扶持、碳汇交易、森林保险、森林管护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

概括起来就是政策好、亮点多、措施实。一是期限长。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等承包荒地造林,承包期最长不超过70年,最短不低于30年。二是零地租。在土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实行零地租。 三是可经营。在不影响林地生态功能的前提下,承包当年可将承包造林地25%以内的面积作为经营性土地,用于森林旅游、森林康养、体育、经果林、林下经济等项目建设。四是有补助。按作业设计造林直接经费的40%,给予承包方补助;对造林、灌溉用电每千瓦时再补贴0.1元;经验收合格后,对造林成林地进行投保等。

为切实将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在拉萨南北山绿化指挥部办公室统筹推进下,我们在政策宣传上发力,第一时间组织包保责任单位及企业负责人进行政策宣讲,全方位开展政策解读,逐条解读宣贯、反馈信息、答疑解惑,并通过政府网站、电视、广播、报纸、微博、微信、抖音等平台,广泛宣传零地租等政策措施亮点,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拉萨南北山绿化,以高质量、严要求确保植树见绿、造林成林。在具体落实过程中,拉萨南北山绿化指挥部办公室积极对接我区金融机构出台系列配套扶持政策。承包荒地造林的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等进行融资贷款,按《中国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关于金融支持营造林先造后补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执行。西藏银行首推首创“青山贷”专项贷款产品,在“小树林”打造成“融资大平台”上做文章,积极服务企业融资。

近期,拉萨南北山绿化指挥部办公室、西藏自治区慈善总会还共同发起了“我在西藏有棵树”公益活动,为社会公众参与拉萨南北山绿化提供了便捷高效的公益新平台。借此机会,也呼吁大家行动起来,为实现拉萨“春有花、夏有荫、秋有彩、冬有绿”的美好蓝图,出一份力、添一份彩。

赤列罗布:下面,继续记者提问。

光明日报记者:请简要介绍一下2021-2030年拉萨南北山绿化规划整体情况。

尹培凤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拉萨南北山绿化总体规划(2021—2030)的实施范围为:沿拉萨河为主线,两侧山体第一重山脊之间可视范围为重点,东起我市墨竹工卡县尼玛江热乡、扎西岗乡,西至曲水县茶巴拉乡、山南浪卡子县卡热乡、贡嘎县江塘乡,西北至堆龙德庆区德庆乡。涉及我市城关区、柳梧新区、堆龙德庆区、达孜区、曲水县、墨竹工卡县、林周县7个县(区),以及山南市浪卡子县、贡嘎县,共9个县(区)35个乡镇。

工程规模:十年规划期内,拟完成国土绿化面积206.72万亩,包括人工造林120.58万亩,封山育林(含飞播造林)83.88万亩,森林提质增效2.26万亩。

近期目标(2021-2025):“五年增绿山川”为工作重点,着力完成海拔4100米以下城市面山、重点道路、拉萨河干流可视区域国土绿化工程;远期目标(2026-2030年):以“十年绿满拉萨”为目标,完成其他区域国土绿化工程,加强往期绿化工程管护提升。

下步,我们将在区市党委、政府坚强领导下,在拉萨南北山绿化指挥部办公室指挥调度下,在社会各界鼎力支持下,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境界和担当,坚定信心决心、深化细化措施,扎实推进拉萨南北山绿化工程,努力谱写好“青山拥南北、绿水绕古城”的国土绿化新篇章,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最后,恳请在座的各位媒体朋友一如既往地关心关注拉萨南北山绿化,支持和宣传拉萨南北山绿化。相信有我们媒体朋友们的帮助、支持和理解,拉萨南北山一定会打造成为西藏生态文明建设的靓丽名片。

赤列罗布:下面,继续记者提问。

拉萨融媒记者:区市党委对拉萨南北山绿化工作高度重视,目前,我市南北山绿化工程正在如火如荼进行,请问在加快南北山绿化、做好绿化后养护工作方面,《条例》中作了哪些规定?

王小龙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治区党委和拉萨市委对拉萨南北山绿化工程高度重视,今年3月29日,自治区在拉萨召开了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暨拉萨南北山绿化动员部署会议,把实施拉萨南北山绿化工程作为开展国土绿化行动的有力抓手,高起点谋划推进绿化造林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紧紧围绕工作大局,紧跟区市党委决策部署,从“小切口”立法入手,集中力量制定了《拉萨市南北山绿化管理条例》,为南北山绿化提供了强有力法治保障。

在加快南北山绿化、做好绿化后养护工作方面,《拉萨市南北山绿化管理条例》做了具体规定:

一是明确主体责任。条例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南北山绿化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第五条规定,南北山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南北山绿化和管护工作。发展和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各园区和相关公共服务企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范围内做好南北山绿化工作。第十一条规定,南北山绿化的养护管理责任,按照林地、林木权属进行责任分工,属于国家所有的,由县级以上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负责;属于集体所有的,由集体经济组织负责;承包给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的,由承包方负责。

二是明确资金保证。条例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南北山绿化建设和管护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三是明确禁止行为及其相应处罚。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禁止在南北山绿化规划区域内从事七种违规行为。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在南北山绿化规划区域内的幼林地砍柴、毁苗、放牧造成林木毁坏的,限期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第十九条规定,南北山绿化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南北山绿化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信随着上述规定的落实,南北的山绿化及绿化后的养护工作一定能够做好。

赤列罗布:刚才,三位新闻发言人就记者朋友关心的问题作出了回答。由于时间关系,今天发布会的提问环节到此结束,有需要进一步了解《拉萨市南北山绿化管理条例》颁布实施相关情况的媒体可在会后向相关领导或负责同志进行采访,也希望大家对今天的新闻内容高度关注。会前,市融媒体中心的记者已经前往相关部门就今天的发布内容进行了采访和拍摄,希望大家对拉萨融媒体中心的报道多多关注和转发,运用多种平台对《拉萨市南北山绿化管理条例》颁布实施相关情况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新闻报道工作。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陈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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