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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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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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政办发〔2021〕5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功能园区:
《拉萨市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8日
拉萨市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促进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职,确保圆满完成国家、自治区确定的政务公开目标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藏党办发〔2016〕37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藏政办发〔2018〕57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藏政办发〔2020〕4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功能园区(见附件1)。
二、考核评分细则
考核分为A类和B类(见附件2、附件3)。
三、计分办法
全市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采用权重赋分制、加分制、减分制综合运用计分办法。
权重赋分制:一级指标按照满分100分设置各自权重分值,二级指标按照所属一级指标分值设置权重分值,三级指标按照所属二级指标分值设置权重分值。
减分制:常规工作采用减分制。一级指标减分上限为自身权重分值;二级指标与三级指标减分上限可突破自身权重分值,不可突破一级指标自身权重分值。对于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失职的,单独设置重大扣分项。
加分制:亮点特色采用加分制。政务公开工作有创新、有亮点、有特色,重点突出、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社会反映好、群众满意度高的单项工作,给予加分。加分分值单独设置,一般不超过所属上一级指标权重分值的20%。
四、分值标准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各等次的分值标准:
优秀:制度完备、流程高效、衔接紧密、工作有亮点、社会口碑好。综合评分90分及以上。
良好:制度较完备、流程较规范、无明显短板、有一定特色。综合评分80—89分。
合格:有基本制度和流程,能按规定完成基本工作,无明显短板。综合评分60—79分。
不合格:制度不全、流程低效、有明显短板、有负面影响、被多次通报。综合评分60分以下。
五、考核方法
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可实行全面考核,也可选择重点考核,由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要坚持“可考可不考的,尽量不考;数据真实性难以考证的,尽量不考;获取印证材料成本过高且非必要项目的,尽量不考”原则,注重内部机制建设、流程规范和人员管理,突出重点、抓住关键、重在落实、力求实效。考核于年底或次年年初进行。
六、考核程序
(一)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小组;
(二)考核小组提前10个工作日向被考核单位发出考核通知,要求被考核单位开展自查,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并准备考核相关印证材料(见附件4);
(三)考核小组采取网上检查、查阅资料、综合评议等方式对被考核单位进行考核;
(四)考核小组本着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填写考核评分表,提出初步考核等次建议,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
七、表彰奖励与责任追究
(一)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纳入各级行政机关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考核结果经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后向社会公开。
(二)对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单位以及在政务公开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或提请同级人民政府进行通报表扬或表彰奖励;对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单位,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或提请同级人民政府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措施要在接到通报后的10个工作日内提出并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有下列情形的,视情节轻重进行责任追究:
1.不按规定进行政务公开,造成严重后果的;
2.公开内容不真实、弄虚作假,并造成严重影响的;
3.对投诉人、调查人员打击报复的;
4.违反法律法规,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依法受到保护的个人隐私,造成严重影响的;
5.政务公开中的其他违纪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影响的。
附件:
责任编辑:陈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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