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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07/30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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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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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督导检查市直各学校“三包”大宗物资采购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三包”大宗物资釆购管理的通知》(藏教财函〔2020〕2号)文件精神,继续加大对市直各学校“三包”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工作,7月25日,拉萨市教育局副局长陈金龙一行对拉萨市第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拉萨市第二高级中学、拉萨北京实验中学、拉萨江苏实验中学、特殊教育学校2021年“三包”大宗物资采购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导。

督导组分别对各学校“三包”大宗物资采购制度建设、采购流程、物资验收、监督管理等环节进行现场督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与相关人员(学校采购负责人、代理机构)交谈,深入学校财务室、采购办、学生食堂、学生宿舍、物资仓库,学校公示栏等实地了解采购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对采购工作怠慢、“三包”直达资金支出达不到序时进度的单位进行了具体指导,并着重强调以下几点:一是加强管理,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市直各学校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规范的通知》(藏财采办〔2021〕79号)、《拉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拉萨市政府采购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拉财字〔2021〕162号)等采购法律法规文件,遵循“公开透明、公开竞争、诚实信用”原则,制定“三包”大宗物资采购实施细则。二是规范程序,明确法律主体地位。市直各学校是学校政府采购项目的责任主体,为进一步落实拉萨市预算管理一体化2.0系统和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预算经费指标直达各学校要求,各学校要依法依规自主实施各自的采购项目,具体安排负责使用经费。三是完善招标,杜绝“不作为,慢作为”。市直各学校要及时与“三包”及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项目、“三包”服装及装备项目、“三包”学生学习用品及作业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对接,主动按采购预算资金编制采购计划,经批复下达之后,及时转交代理机构;代理机构要严格依法依规,按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在8月底完成各项目的招标工作。四是严格验收,切实把握好“入口关”。“三包”物资到库时,要严格执行现场查验制度,重点查看物资新鲜度、保质期、主配料等,避免出现“配送物资与保质期同步到达”情形;要熟悉“三包”物资特别是校服、棉被等装备的相关国家标准和技术指标,避免陷入“想抓质量而又不知如何把关”、“抓又抓不到位”等尴尬困境,导致采购物资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影响教育惠民政策落实。五是优先考虑“三包”直达资金支付。为确保支出有迹可循,确保直达资金直接惠及企业、改善民生,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直达资金使用要求,学校要尽快拨付“三包”直达资金,督促商家主动报账;严格遵循直达资金管控平台工作要求,做到每日一录入,每日一更新,确保账账相符,账表相符。六是强化责任追究,常态监督。市直各学校主要负责人要经常研究采购工作落实情况,制定本单位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范围和重点,对资格审查、合同规范、物资配送、商品验收、具体使用等实行过程监督,发现的违规问题要及时处理,对不合格的产品要立即要求供应商整改或退、换货,对新鲜度不高、临近保质期的食品、蔬菜要坚决退回,确保每一分钱都吃到学生嘴里、用在学生身上。

责任编辑:尼玛次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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