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卫生

2019

09/19

22:23

来源: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浏览量:

标签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环境卫生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相关链接:

驻市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

为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以整洁的城市面貌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建设美丽西藏“三整治”、“三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藏政发2019﹞14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环境大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西藏自治区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总体工作方案》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环境卫生大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全市动员、全民行动、人人参与,组织清扫卫生,美化市容市貌,提高人居环境卫生水平,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的文明卫生健康生活意识,为隆重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二、整治时间

2019年9月20日至9月25日

三、整治区域

驻市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大院内部及周边环境

四、整治内容

驻市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的安排部署,对照“六有”(有崭新国旗和国庆彩旗、有庆祝宣传横幅、有宣传栏和墙报、有喜庆灯笼、有彩灯或彩条装饰、有整洁环境)要求, 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落实辖区内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立即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动员全市干部、群众、学生等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投身环境大整治工作,确保城市环境整洁、优美。

(一) 规范悬挂国旗。要严格按照《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旗升挂和使用管理的通知》(藏委厅﹝2014﹞42号)要求,规范悬挂、使用、管理国旗,确保整齐、干净、庄严、美观;在城乡街道沿线、临街商铺、居民庭院、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楼、学校等场所显著区域规范悬挂国旗。

(二)美化公共环境。在工作区、生活区内部和单位周边开展卫生大扫除,具备条件的可布置鲜花。全面清除脏乱卫生死角、积存或暴露的生活垃圾、各类杂物杂草以及建筑垃圾,加大对乱扔乱丢的监督管理;全面清理各类小广告和破损横幅及非法张贴宣传品,规范公共设施设备,加强绿化美化,清洁建筑物和构筑物外立面、门窗、护栏、玻璃幕墙,做到窗明几净,外立面清洁干净;全面整治单位院墙内外各类宣传窗、宣传栏,宣传内容要展现新西藏风采。

(三)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落实好单位周边和围墙以外公共区域“门前四包”责任制。

1.包卫生。随时保持单位周边卫生良好,无纸屑、果皮、烟头、痰迹、废弃物、积水、随地便溺等现象。单位外墙及地面上无“牛皮鲜”广告,电杆、牌匾等做到整洁美观,无破损、乱贴乱画、乱牵乱挂、晾晒衣物等现象。清除本单位周边江、河、池、渠等水域各类垃圾杂物及水面障碍物,清理水体两岸堆积物、水域构筑物,保持水域环境整洁。

2.包绿化。保护花草树木,无花草丢失、花坛内践踏行走、踏坏踏死等现象,确保绿化树木无攀折、乱挂衣物等现象。

3.包秩序。无车辆乱停乱放、占道修车、洗车等现象;无乱搭乱建、占道堆放物品等现象;无出店占道经营、乱设遮阳雨伞等现象。

4.包设施。保护责任区内下水道、车(人)行道、环卫设施等,确保无损坏;对违章、破坏设施行为进行制止、举报。

五、工作要求

驻市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环境卫生大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大安排部署力度,严格工作落实和责任追究制度,扎实细致做好各项工作。市政府将对驻市各单位环境卫生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组织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市直单位将进行全市通报,对敷衍了事、职责落实不到位的区(中)直单位将通报自治区主管部门或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19

责任编辑: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我要纠错】【打印本文】【关闭】

感谢您对拉萨市人民政府网的关注,如发现内容有误,请发送邮件至:lssysqgk@163.com

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点赞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