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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02/08

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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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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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旅游统计工作的通知

政策解读:

各县(区)、市(中)直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市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助推国际文化旅游城市建设,充分发挥旅游统计对全市旅游产业发展的服务、评价、监督和指导作用,进一步提高旅游统计工作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旅游统计工作

旅游产业是我市拉动消费增长、促进消费升级、改善民生的“先导产业”,是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发展动能转换的优势产业。旅游统计工作反映旅游产业发展成效,是把握旅游产业发展趋势的重要渠道,是考核旅游工作绩效的重要标准,更是各级政府进行旅游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当前,旅游产业与其他产业相互融合,相互作用进一步加深,其外延不断扩展、内涵不断丰富,呈现出综合性强、带动性大、关联性高的显著特点,各级各部门需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旅游产业发展新阶段的认识上来,积极支持旅游统计工作,充分发挥基础性作用和导向作用,客观反映旅游产业发展现状,精准分析、科学预测旅游发展趋势,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科学、准确、详实的数据支撑。

二、加强旅游统计工作领导

(一)成立拉萨市旅游统计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旅游统计工作,特成立拉萨市旅游统计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占  堆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 组 长:尹培凤   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常军   市旅游发展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公安局、交通局、宗教事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人社局、统计局、税务局、财政局、各经济功能园区、各县(区)文旅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发展局,负责定期对旅游统计数据进行分析、研究和评估,建立数据资源和统计技术的共享机制。

(二)各成员单位统计工作任务分工

1.市旅游发展局:国内游客数量、入境游客数量、国内旅游收入、入境旅游收入;月报。

2.市公安局:港、澳、台,入境人数及国籍;全市社会旅馆数量和接待游客数量;月报。

3.市交通局:铁路办、西郊、北郊以及柳梧汽车站游客数量;月报。

4.市宗教事务局:大昭寺、哲蚌寺、色拉寺等寺庙类景区接待国内、入境游客、本地朝佛人员数量;月报。

5.市人社局:农牧民、大学生就业类别情况;年报。

6.市统计局:统计年鉴;年报。

7.市税务局:当年税收中宾馆(饭店)、景区收入及所占比例;年报。

8.市财政局:给予统计经费支持。

9.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旅游企业注册登记信息统计;月报。

10.各县(区)文旅局:乡村旅游人数、乡村旅游收入、旅游带动农牧民就业和增收情况;月报。

11.各经济功能园区:旅游景区的游客数量;月报。

三、推进旅游统计基础建设

(一)要加强旅游统计队伍建设。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支持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开展各项旅游统计调查工作;配备和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职或兼职统计工作人员,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要加强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综合素质;注重培养、引进高素质人才,提升专业素质和创新能力,提高工作水平;切实做好统计从业人员资格认定,促进旅游统计工作良性发展。

(二)要提高旅游统计信息化水平。进一步优化完善开展工作所必须的计算机软硬件等设备配置,逐步提高旅游统计信息采集、处理、传输、应用和管理水平。

四、提升旅游统计工作水平

(一)要注重提高旅游统计分析能力和水平。认真做好统计分析工作,开发运用旅游统计信息资源,充分发挥统计信息的综合效益。市统计局、市旅发局要总牵头协调,做好沟通衔接,充分运用旅游大数据进行研究和深度分析,建立健全旅游经济运行分析的长效机制。各县(区)、各成员单位要按季度、年度和节假日黄金周期间,向市旅发局报送旅游统计分析资料,关注旅游产业发展过程中的热点、重点问题,加强研究,提高统计分析的针对性、精准性和预见性。

(二)要强化旅游统计监测。坚持“用数据说话、为发展服务”,及时反映旅游产业运行态势。各级旅游部门要建立国内旅游、入境旅游、旅游总收入等旅游产业主要经济指标质量管理体系,坚持把数据真实准确作为旅游统计工作的生命线,做到实事求是、应统尽统。要及时掌握旅游企业经营情况,认真核实数据之间逻辑关系,实时跟踪、监测、评估、对比各类上报数据,提高基础数据质量,确保数据采集准确,数出有源、数出有据。统计、农业农村、公安、交通、商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要相互协作配合,实现资源互补、数据共享,防止重复调查、数出多门。各县(区)要建立国内旅游者、旅游总收入、旅游投资、旅游脱贫攻坚等指标为主的评价体系,全面准确反映我市旅游产业结构调整、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和专项重点工作推进等情况。

五、依法开展旅游统计工作

(一)要加强旅游统计法律法规、有关制度和规定的宣传教育。增强统计调查对象、从业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统计意识。

(二)市旅发局、市统计局要对旅游统计工作开展经常性检查,实行常态化管理。各县(区)、有关部门要坚决打击旅游统计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统计资料、拒报统计资料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对典型违法案件,予以通报和公开曝光,切实维护旅游统计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六、完善旅游统计工作制度

(一)要完善组织机构。各县(区)、各成员单位应该根据旅游统计任务的需要设立统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统计人员,确保工作有专人负责,并落到实处。旅游统计信息化建设、统计调查、抽样调查和重点调查所需经费,应予以切实保障。要加强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提升专业素质和创新能力,提高工作水平,促进旅游统计工作良性可持续发展。

(二)要创新统计调查手段。广泛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先进技术,推进旅游统计调查方式和手段电子化、网络化、智能化,提高旅游统计调查联网直报、互联共享、深度利用的程度。

(三)要开展旅游统计研究。在推动全域旅游发展,促进旅游业与农业、工业、文化、体育、康养、研学等全面融合发展的同时,有针对性的开展旅游新业态的统计研究。鼓励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实施旅游统计调查和资料开发。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21日


责任编辑:陈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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