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06/25
11:17
来源: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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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的通知》(国办发〔2018〕61号)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自治区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协调机制的通知》(藏政办发〔2019〕19号)精神,为全面做好我市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经拉萨市人民政府同意,建立拉萨市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协调机制(以下简称协调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王 念 东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格桑加措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 明 健 市发改委主任
成 员:严 俊 峰 市发改委副主任、市粮食局局长
尼玛拉姆 市财政局副调研员
支 建 辉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张 秀 兰 市统计局副局长
田 嘉 勇 林周县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
郭 昌 标 墨竹工卡县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
扎西曲觉 当雄县副县长
协调机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拉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协调机制日常工作,由严俊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协调机会成员如有变动,有成员单位相应职务人员自行梯补并报协调机制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此次大清查任务完成后协调机制自行撤销。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9日
责任编辑: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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