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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11/26

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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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龙德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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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排查及改造治理工作实施细则(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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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堆住建字[2019]140号                    


为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区、拉萨市党委农村工作暨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群众住房安全隐患,确保农村住房安全,结合《拉萨市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为全面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对照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目标任务,巩固我区脱贫攻坚成果,根据白玛旺堆书记在市委农村工作暨脱贫攻坚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在全市开展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排查,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及时做好鉴定及改造治理工作,坚决消除农村住房安全隐患,保障农牧民群众住房安全。

(二)目标任务。结合2018、2019年全区住房安全隐患排查及鉴定结果,确定两年改造治理目标。力争2019年8月1日之前完成隐患治理工作。

(三)基本原则。以消除农村住房安全隐患,保障农牧民群众住房安全为基本原则,对照我区脱贫攻坚目标要求,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切实摸清农村住房存在的安全隐患,有序实施改造治理,实现防灾减灾。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隐患排查。各乡镇、村根据既定的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办法,充分调动驻村工作队、下沉干部等多方人员力量,按照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的原则,全面开展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排查摸底,详细掌握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房基本情况,建立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排查台账。对已享受各类搬迁政策农户的原住房,由所在乡(镇)、村(居)进行管理,按相关规定处置,不在隐患排查范围内。

(二)严格复核鉴定。针对排查出的疑似危房,由堆龙德庆区住建局选聘第三方专业鉴定机构,严格开展复核鉴定,出具专业的鉴定报告,在复核鉴定时,各乡镇要全力做好配合工作。

(三)制定改造方案。各乡镇要将鉴定危险性等级为C、D级的农房列入年度改造计划,确定治理目标,并按照一户一档的标准,建立改造档案。坚持农户自主、自愿,政府引导、扶持的原则,原则上以修缮加固为主,涉及需原址重建情况,建议由乡镇联合区住建局提请脱贫攻坚指挥部研究具体方案。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严格履行工作基本流程,在征求农户意愿后,制定“一对一”改造治理方案,与农户签订意向书。同时将改造治理目标及鉴定结果在乡(镇)政府及时张榜公示,确保公平、公开、公正,接受社会与群众监督。

(四)明确资金标准。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原则上政府补助一部分、农户出资一部分的方式筹集改造资金,政府补助标准参照农村危房改造标准执行。C级住房政府改造补助资金控制在1.5万元/户;D级住房政府改造补助资金控制在2.5万元/户;为防止部分受损较为严重的B级住房出现安全隐患加重现象,各乡镇可根据配套资金宽裕程度酌情安排B级住房政府改造补助资金。总体实施等级按D>C>B执行。维修资金从2018年已拨付的危房改造留存资金(涉农整合资金)中列支。(2019年资金配套标准以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一般户、贫困户补助标准作为参考依据,若有最新指导性意见,及时调整补助标准)

(五)加快改造治理。各乡镇要优先选择当地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资质的农牧民施工队,加快C、D级房屋改造工作。对危险性较大的农房,要果断采取控制性措施予以治理,确保农村住房安全可控。

三、实施步骤

(一)摸排统计阶段(2019年3月15日-2019年4月15日)。各乡镇要在每年年初筹划部署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于每年4月底前完成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排查摸底,建立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排查台账。

(二)复核鉴定阶段(2019年4月15日-2019年5月10日)。堆龙德庆区住建局要在第一阶段摸排统计的基础上,对疑似危房进行复核鉴定,并于将经鉴定为C、D级危房的统计数据及年度改造计划上报拉萨市住建局。

(三)改造治理阶段(2019年5月10日-2019年8月1日)。各乡镇将危险性等级为C、D级的农房列入改造计划,制定改造方案,加快组织实施,于每年10月底前完成改造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9年8月1日-2019年8月15日)。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村〔2017〕47号)文件要求,以农村危房改造基本质量安全“七个要求”为验收标准,于8月15日之前完成检查验收工作,对验收合格的及时拨付、兑现补助资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为住房安全隐患治理责任单位,必须成立相应的住房安全隐患改造小组及其办公室,落实工作人员,制定具体到户的实施办法和改造工程。

(二)严格财经纪律。各乡(镇)财务要加强补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严禁挪用,做到专款专用。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乡(镇)要严格执行既定的年度治理计划,严禁超标准开展住房隐患治理工作。指挥部将定期对各乡镇区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通报,对工作推进有力、任务完成情况好的乡镇,给予通报表扬,对因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得力、责任不落实造成改造工程进度缓慢的要通报批评,造成改造工程质量问题或不良影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责任编辑:堆龙德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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